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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家單位“體檢報告”公布 中央巡視組列問題清單
中新網2月4日電 中紀委網站4日公布了2015年中央巡視組第三輪專項巡視31家單位反饋情況。此輪巡視對教育部、國務院三峽辦等31家單位進行專項巡視。從通報的巡視情況看,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四風”問題等較為普遍。
以下是中紀委網站公布巡視情況摘要:
中央黨史研究室
2015年10月31日至12月31日,中央第一巡視組對黨研室進行了專項巡視。
巡視中,巡視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全面從嚴治黨不嚴不實,落實主體責任不到位,監督執紀問責不力;一些黨組織凝聚力戰斗力不強,黨員干部黨規黨紀意識淡薄,辦公用房超標、違規發放購物卡等頂風違紀行為仍有發生;選人用人問題突出,存在照顧性安排及提拔的情況;履行主責主業的政治擔當不強,聚焦黨史研究不夠,完成中央交辦的重大任務滯后;反擊歷史虛無主義責任意識不強,主動發聲不力;科研力量建設缺乏長遠規劃和考慮,培養學科領軍人物和帶頭人不夠;內部管理松弛,有的部門賬外賬問題突出,基建工程等重點領域存在腐敗風險。同時,巡視組還收到涉及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反映,已按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和有關部門處理。
社科院
2015年10月31日至12月31日,中央第一巡視組對中國社會科學院黨組進行了專項巡視。
巡視中,巡視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黨的領導弱化,馬克思主義在一些學科的指導地位邊緣化,存在一些錯誤思想傾向;基層黨組織建設薄弱,一些研究所重科研、輕黨建,黨組織生活很不健全;全面從嚴治黨不嚴不實,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監督執紀問責偏軟;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禁而不止,公款旅游、違規發放購物卡、辦公用房超標等問題依然存在;選人用人問題突出,有的領導干部“近親繁殖”,搞團團伙伙;利用學術資源優勢謀取私利問題突出,有的學術活動逐利傾向明顯。同時,巡視組還收到涉及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反映,已按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和有關部門處理。
共青團中央
2015年10月30日至12月29日,中央第二巡視組對團中央進行了專項巡視。
巡視中,巡視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黨的領導弱化,學習傳達黨的群團工作會議精神不夠深入,結合實際工作貫徹落實不夠,有的干部誤讀誤解;改革創新行動不堅決、措施不具體,對下指導不及時,“機關化、行政化、貴族化、娛樂化”問題仍然存在;黨建工作薄弱,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有的黨委、紀委未按時換屆,個別黨員領導干部為他人偽造預備黨員身份;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制度規定不嚴,對直屬單位監管不到位,有的單位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不落實,有的單位一把手長期不交流。同時,巡視組還收到涉及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反映,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和有關部門處理。
中國文聯
2015年10月30日至12月29日,中央第二巡視組對文聯黨組進行了專項巡視。
巡視中,巡視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黨的領導弱化,貫徹落實文藝工作座談會精神不夠到位,橋梁紐帶作用發揮不夠,行業管理意識欠缺,引領藝術家“深入生活、扎根人民”辦法不多;黨建工作薄弱,抓黨建帶群建意識淡薄,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一些黨員干部紀律規矩意識不強;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多占住房、違規發放津補貼等頂風違紀問題多有發生,個別黨員干部熱衷于出鏡出彩、參加有額外報酬的活動,甚至以權謀私、“借藝生財”;選人用人問題突出,“帶病”選拔任用干部,個別干部檔案材料造假、未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同時,巡視組還收到涉及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反映,已按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和有關部門處理。
中國銀行
2015年11月2日至12月31日,中央第三巡視組對中國銀行黨委開展了專項巡視。
巡視中,巡視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黨的領導逐級弱化淡化,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對黨建工作缺乏總體規劃、統籌部署,重業務、重拓展,輕黨建、輕監管問題比較突出。“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黨委落實主體責任有效管用的措施不多,責任傳導發力不夠;各級紀委“三轉”不到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屢禁不止,省級以下分行頂風違紀問題依然突出。選人用人制度執行不嚴格,省級分行以下單位違規用人問題時有發生。貫徹中央經濟工作相關方針政策不到位、不堅決,違規違紀問題屢有發生。支持小微企業力度小,責任擔當不夠。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人員的問題線索,已按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及有關部門處理。
農業銀行
2015年11月2日至12月31日,中央第三巡視組對農業銀行黨委開展了專項巡視。
巡視中,巡視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黨建工作力度層層遞減。黨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用力不深、落實和督導黨建工作責任發力不夠。紀委“三轉”不到位,抓早抓小意識不強,責任追究不到位。“四風”整治不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頻發,有的分行領導公款打高爾夫球、公款旅游等。選人用人制度執行不嚴格,違反組織紀律問題時有發生。貫徹中央經濟工作相關方針政策不到位、不堅決,違規違紀問題屢有發生。服務“三農”存在差距,責任擔當意識不夠強。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等有關部門處理。
工商銀行
2015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中央第四巡視組對工商銀行黨委進行了專項巡視。
巡視中,巡視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管黨治黨不嚴,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到位,基層黨組織建設薄弱,監督執紀問責偏松偏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到位,一些分支機構借營銷名義搞公款送禮、公款吃喝,違規列支福利費和招待費;選人用人工作不夠規范,“近親繁殖”現象比較突出,一些單位領導違規提拔調整干部;內部管理和風險防范不到位,一些基層機構存在以貸謀私問題,一些部門和分支機構利用創新型業務謀取私利,集中采購等重點領域制度執行不嚴格,境外機構監管比較薄弱。同時,巡視組還收到涉及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反映,已按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和有關部門處理。
交通銀行
2015年11月3日至12月31日,中央第四巡視組對交通銀行黨委開展了專項巡視。
巡視中,巡視組發現和干部職工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全面從嚴治黨抓而不實,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基層黨組織建設薄弱;問責偏于寬松軟,存在以行政處理代替黨紀處分,以經濟處罰代替組織處理等現象;紀律意識規矩意識不強,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堅決,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租賃會所和高爾夫練習場等頂風違紀問題屢有發生;選人用人不規范,“帶病提拔”問題較為突出;有的分行、支行營銷拓展費管理使用混亂,個別領導干部從中謀取私利;集中采購、工程招標制度執行不嚴格,存在廉潔風險,重點業務領域問題多發。同時,巡視組還收到涉及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反映,已按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和有關部門處理。
國開行
2015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中央第五巡視組對國開行黨委進行了專項巡視。
巡視中,巡視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黨的領導弱化,黨建工作薄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缺乏問題風險意識,傳導責任壓力遞減,個別分行多年沒有專題研究和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追責問責“高舉輕放”,失之于寬、失之于軟;鋪張浪費、享樂奢靡問題突出,辦公用房嚴重超標,在多地建高檔豪華賓館,閑置浪費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有禁不止,公款吃喝、違規購買禮品、公車私用等問題仍然存在;執行組織人事紀律不嚴格,存在因人設崗、“帶病提拔”等現象;信貸、采購、工程建設等重點領域存在廉潔風險和道德風險。同時,巡視組還收到涉及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反映,已按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和有關部門處理。
農發行
2015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中央第五巡視組對農發行黨委進行了專項巡視。
巡視中,巡視組發現和干部職工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黨的領導弱化,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管黨治黨意識不強,主動擔當不夠,沒有把黨的建設與企業發展同步謀劃、同步開展;紀委在執紀監督問責上主動作為不夠,巡視、內審工作定位不準、力量薄弱;頂風違紀問題多有發生,變相違規吃喝、違規發放補貼問題仍然存在;執行選人用人制度規矩不嚴格,存在“近親繁殖”“帶病提拔”和照顧性安排等問題,一些重點崗位長期不交流,隊伍年齡老化、缺乏活力;廉潔風險防控不夠,對國有金融資產管理存在漏洞,違規放貸、以貸謀私問題時有發生,管權管錢管物的重要崗位問題頻發。同時,巡視組還收到涉及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反映,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和有關部門處理。
人民銀行
2015年10月30日至12月30日,中央第六巡視組對人民銀行黨委進行了專項巡視。
巡視中,巡視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黨的領導弱化,全面從嚴治黨不力,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基層黨建薄弱,一些黨員干部未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不嚴,一些下屬企事業單位領導干部工作生活待遇變相違規,公款送禮吃喝屢禁不止,樓堂館所項目改頭換面,巧立名目發放薪酬補貼。組織紀律執行不嚴,有的領導干部規避制度安排親屬在系統內任職,有的違規用人搞“小圈子”,有的瞞報房產、股票和因私出國(境)等情況。權力監督約束不嚴,對濫用審批和處罰自由裁量權、向所屬企事業單位轉移行政監管權等問題反映較多,隱含腐敗風險。同時,巡視組還收到涉及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反映,已按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和有關部門處理。
外匯管理局
2015年10月30日至12月30日,中央第六巡視組對外匯局黨組進行了專項巡視。
巡視中,巡視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黨的領導弱化,全面從嚴治黨不力,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監督執紀問責寬軟,基層黨建亟需加強。一些黨員領導干部漠視紀律規矩,公款吃喝、辦公用房超標、出國(境)管理不嚴、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比較突出。選人用人工作不夠規范,有的干部任用資格和程序把關不嚴,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輪崗交流等制度執行不嚴格。外匯行政執法等監管薄弱,利用檢查處罰權謀私隱患大,下屬企事業單位違規問題多發,存在利益輸送風險。同時,巡視組還收到涉及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反映,已按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和有關部門處理。
證監會
2015年10月31日至12月25日,中央第七巡視組對證監會黨委進行了專項巡視。
巡視中,巡視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黨的領導弱化,全面從嚴治黨的責任和措施落實不到位,對“兩個責任”的認識和重視程度“上熱下冷”,落實力度和效果在有些單位逐級遞減;對重要權力部門、關鍵環節和敏感崗位監督制約不夠有力,部分下屬單位“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建設滯后;執紀問責的力度不夠大,開展責任追究和警示教育較少;防范廉政風險不到位,防止利益沖突機制不健全,存在滋生腐敗的隱患。反“四風”不徹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夠嚴格,違規違紀問題時有發生。選人用人制度不夠完善,輪崗交流制度建設滯后、執行不到位,對干部的日常監督管理失之于寬、失之于軟,有的組織紀律觀念淡薄,重大事項不請示不報告等。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等有關部門處理。
上交所
2015年11月2日至12月25日,中央第七巡視組對上交所黨委進行了專項巡視。
巡視中,巡視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黨的領導弱化,重業務輕黨建,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存在“兩張皮”現象,黨委班子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不夠有力,紀檢監察基礎比較薄弱,監督執紀問責失之于寬、失之于軟。廉潔風險防控不力,防范利益沖突不到位,違規違紀問題時有發生,有的下屬公司存在變相收費問題。經治理后“四風”問題仍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單位鋪張浪費比較嚴重。“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不力,有的重大建設項目管控不嚴,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不夠規范等。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等有關部門處理。
深交所
2015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中央第七巡視組對深交所黨委進行了專項巡視。
巡視中,巡視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黨的領導弱化,重業務輕黨建,黨的領導與業務發展“兩張皮”等問題比較突出,黨組織在履行主體責任、落實黨管干部原則等方面不夠到位。監督執紀偏輕偏軟,違規違紀問題時有發生,重要敏感崗位和人員存在廉潔風險。“四風”問題仍未得到有效遏制,一些違規違紀行為禁而不絕,有的單位鋪張浪費比較突出。干部管理監督不嚴,回避、輪崗等制度未有效執行。投資和資金使用管理方面制度不健全,招投標等制度執行不嚴格等。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等有關部門處理。
國家統計局
2015年10月31日至12月31日,中央第八巡視組對國家統計局黨組開展了專項巡視。
巡視中,巡視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黨的領導弱化,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到位,對直屬單位和調查總隊領導班子教育監督管理不到位,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薄弱;干部群眾對黨組選人用人、執行回避制度不嚴格等有反映;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到位,辦公室面積超標等問題仍然存在,一些部門工作作風不實,官僚主義問題依然存在,有的領導干部工作不作為,懶政問題突出;有的領導干部以“數”謀私,搞權力尋租。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等有關部門處理。
教育部
2015年10月31日至12月31日,中央第八巡視組對教育部黨組開展了專項巡視。
巡視中,巡視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黨的領導弱化,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不到位,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到位,對機關和直屬單位領導干部教育管理監督不夠,有的高校黨組織渙散、紀律松弛;執行干部交流、退休等制度不嚴格,有的直屬單位和高校違規配備干部和管理人員;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到位,“四風”問題時有發生;高校設置審批、自主招生、MBA教育等重點領域權力尋租問題突出,一些領導干部利用職權插手學校工程建設、侵占科研經費、生活腐化等問題依然存在。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等有關部門處理。
國家林業局
2015年11月2日至12月30日,中央第九巡視組對國家林業局黨組進行了專項巡視。
巡視中,巡視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黨的領導弱化,對基層黨的建設重視不夠,有的基層黨委不按時換屆,有的長期不配黨委書記;貫徹林業改革方針政策不到位,推進國有林區林場改革力度不夠,新一輪退耕還林進度遲緩,簡政放權不徹底;紀檢機構力量薄弱,問責追責失之于寬;林業資金不“謀”林,套取謀利、擠占挪用、騙取補貼、滯留資金等問題多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頂風違紀持續發生;干部選拔任用缺乏統籌,一些干部長期不交流,親屬在系統內從業較多,有的違反任職回避規定。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等有關部門處理。
中國氣象局
2015年11月3日至12月30日,中央第九巡視組對中國氣象局黨組進行了專項巡視。
巡視中,巡視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黨的領導弱化,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抓而未實,結合實際落實中央精神有效措施辦法少;重業務輕黨建,監督檢查、解決突出問題不力;執行民主集中制重形式、輕實質,班子成員溝通交流不充分;局紀檢機構與省局紀檢組之間關系不順,執紀問責不到位;清水“衙門”水不清,氣象科技服務、科研資金管理、設備采購等領域特別是防雷服務中廉政風險較高;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知敬畏,頂風違紀問題持續發生;執行選人用人標準不統一,程序不嚴格,個別單位違規進人,親屬同在一個單位工作的情況較多,有的違反任職回避規定。同時,巡視組還收到涉及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反映,已按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等有關部門處理。
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
2015年10月30日至12月30日,中央第十巡視組對人壽集團黨委進行了巡視。
巡視中,巡視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兩個責任不落實,干部管理寬、松、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反應遲緩,“四風”問題屢禁不止,存在豪華裝修、辦公室超標等頂風違紀問題。執行組織紀律不嚴格,機構臃腫,存在“帶病辭職”、“近親繁殖”等現象。重大投資項目監管缺失,招標采購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有的單位虛列費用等違反財經紀律問題突出;基層違紀違法案件頻發,集資詐騙等“群眾身邊的腐敗”影響惡劣。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等有關部門處理。
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15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中央第十巡視組對太平集團黨委進行了巡視。
巡視中,巡視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干部管理寬、松、軟,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四風”屢禁不止,公款吃喝、公費旅游等頂風違紀問題突出;執行組織紀律不嚴格,存在“帶病提拔”、“近親繁殖”、“帶病辭職”等現象;有的重大投資項目監管缺失,違規決策多發,一些項目損失嚴重;有的單位招標采購存在重大隱患,以各種理由規避公開招標;有的財務管理混亂,虛列費用等。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等有關部門處理。
人保集團
2015年10月30日至12月29日,中央第十一巡視組對人保集團黨委進行了巡視。
巡視中,巡視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集團黨委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基層黨的領導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紀律規矩意識淡薄,違反政治紀律、不講政治規矩的現象時有發生;主體責任缺失,監督執紀問責力度不夠;選擇性執行中央經濟工作方針政策;存在企業特殊論思想,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突出,領導干部因私出國(境)管理不嚴;有的重大投資決策未經集體研究,涉嫌利益輸送;有的弄虛作假套取費用,利用保險資源為“小團體”謀利;有的下屬單位選人用人不講規矩,裙帶關系泛濫,一些領導干部親屬參與保險業務謀利。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等有關部門處理。
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
2015年10月30日至12月29日,中央第十一巡視組對信保公司黨委進行了巡視。
巡視中,巡視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公司黨委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基層黨組織建設薄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政治意識、紀律意識淡薄;“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監督執紀問責力度不夠;執行中央經濟工作方針政策不到位,政策性職能履行不全面;選人用人不講規矩,存在用人不公、親親疏疏和違反程序提拔干部問題;查糾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不力,自查自糾走過場,清理辦公用房和公務用車超標、違規出國(境)等問題遲緩,違規發放補貼;集中采購占比偏低,涉嫌以權謀私、利益輸送。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等有關部門處理。
銀監會
2015年11月3日至12月31日,中央第十二巡視組對銀監會黨委進行專項巡視。
巡視中干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兩個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執行選人用人制度不規范,存在“違規提拔”問題。執行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不嚴格,有的“祼官”清理不到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到位,公款旅游、違規高消費等頂風違紀問題仍然存在。利用監管職權謀取私利的問題反映多。對會管金融機構的監管存在薄弱環節,一些機構問題多發。巡視期間,巡視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及有關部門處理。
建設銀行
2015年11月3日至12月31日,中央第十二巡視組對建設銀行黨委進行專項巡視。
巡視中干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主體責任層層遞減,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紀委執紀問責偏輕偏軟。存在違規提拔、帶病提拔等問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夠到位,存在違規高消費、公款旅游等頂風違紀問題。存在利益輸送和濫用職權謀取個人私利問題。集中采購、財務管理等領域存在廉潔風險。巡視期間,巡視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及有關部門處理。
中投公司
2015年10月31日至12月30日,中央第十三巡視組對中投公司黨委進行了專項巡視。
從巡視情況看,中投公司一些黨組織黨的領導弱化,不重視黨建工作,黨委未充分發揮領導核心作用。主要表現在:
一是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重業務、輕黨建。基層黨組織渙散,黨員管理松散,有的下屬單位黨務部門被撤銷,部分黨員員工長期不轉入黨組織關系。個別直管企業主要領導人員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公司黨委黨風廉政建設領導體制長期不健全,對違紀案件處理寬、松、軟。
二是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四風”問題突出。公款打高爾夫球不收手不知止,公款出國(境)旅游屢禁不止,營銷領域費用失控,違紀違法問題頻發。
三是選人用人問題突出,制度執行不嚴格。四是違規決策,利益輸送問題嚴重。巡視期間,巡視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人員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及有關部門處理。
中信集團
2015年10月31日至12月30日,中央第十三巡視組對中信集團黨委進行了專項巡視。
從巡視情況看,一個時期以來,中信集團一些黨組織黨的意識淡薄,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嚴重,選人用人等方面違規違紀問題頻發。主要表現在:
一是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集團黨委講商言商語多,講黨言黨語少。黨委會除討論人事問題外,很少研究其他重大事項。黨員管理松散,部分黨員員工長期不轉入黨組織關系。黨建責任層層遞減,紀檢部門組織建設和能力建設嚴重不足。
二是奢侈、享樂風氣盛行。仍存在公款打高爾夫球、超標準接待和購車、到風景名勝區開會等問題。
三是堅持黨管干部原則不力。存在違規兼職取酬,“突擊提拔”“帶病提拔”問題。
四是制度缺失、管理粗放,存在違紀違法問題。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人員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及有關部門處理。
中國保監會
2015年11月2日至12月31日,中央第十四巡視組對中國保監會黨委進行了專項巡視。
從巡視情況看,存在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問題,管黨治黨意識不強,黨委落實主體責任不夠,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缺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時有發生,仍存在辦公用房超標,違規接受宴請、報銷費用等問題;保險監管權力行使不規范,一些干部存在以權謀私,違規兼職取酬等問題;選人用人、干部管理方面問題較多,存在突擊提拔干部現象,干部監督管理不規范,有的干部未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巡視期間,巡視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及有關部門處理。
光大集團
2015年11月3日至12月31日,中央第十四巡視組對光大集團黨委進行了專項巡視。
從巡視情況看,還存在黨的基層組織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問題。黨委抓黨風廉政建設失之于寬、松、軟,紀委存在“三轉”不到位、查處不力、執紀不嚴問題。公款打高爾夫球、旅游、吃喝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時有發生。有的單位選人用人制度建設滯后,存在“帶病提拔”問題;有的下屬企業風險管控較弱,存在國有資產流失隱患。巡視期間,巡視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及有關部門處理。
三峽辦
2015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中央第十五巡視組對三峽辦黨組進行了專項巡視。
巡視中,巡視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
一是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履行“兩個責任”不到位,抓黨建工作重形式、輕效果,抓黨風廉政建設重工作部署,層層傳導壓力、工作落實不夠,紀檢監察機構監督執紀問責不嚴。
二是三峽后續規劃項目實施監管不力,廉潔風險大。部分項目審核把關不嚴,重復申報獲批;一些項目規避公開招標,資金被擠占挪用;項目外包過多,涉嫌利益輸送。
三是選人用人政策執行不嚴格,存在違規提拔干部問題。少數干部任職履行程序不規范;干部交流輪崗制度執行不到位;存在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報告瞞報和個別干部檔案信息造假問題。同時,巡視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及有關部門處理。
南水北調辦
2015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中央第十五巡視組對南水北調辦黨組進行了專項巡視。
巡視中,巡視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
一是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對全面從嚴治黨統籌部署、以上率下和督促檢查不夠,對監督執紀問責領導不力,“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紀檢監察力量弱、標準松、調查淺、執紀軟,對違紀行為和明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人和事,處理不及時、不嚴格;選人用人程序不規范,存在違規提拔干部問題,個人事項報告不實比例較高。
二是工程建設監管不到位,合同變更索賠多,導致工程投資不斷增加,個別項目涉嫌利益輸送。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等有關部門處理。
編輯:曾珂
關鍵詞:中央巡視組列問題清單 31家單位體檢報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