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論>眾說 眾說
制止村民辦酒席被打,并不意外
貴州畢節織金縣永興村近日發生一起“公職人員被打”事件,起因系村民辦酒遭阻止。縣政府通報,陳姓農戶借小孩剃毛頭之機(習俗),大張旗鼓亂辦酒席,50余名干部職工勸導時遭阻撓,農戶及親屬辱罵并出手傷人。沖突事件發生后,畢節市紀委發布緊急通報稱,對整治濫辦酒席不力者一律先免職后處理。
村民辦酒,公職人員竟然去阻止,發生打架事件,恐怕是難免的。誠然,村民借小孩剃毛頭之機,大張旗鼓辦酒席,是有鋪張浪費之嫌。然而,這畢竟這是人家的私事,政府部門也只能宣傳和引導,而不能公然阻止。“法無授權不可為”,這種工作方式本身就有違法的嫌疑。
據了解,織金縣整治農村濫辦酒席始于2014年,當年5月22日,《畢節日報》曾報道《織金縣多措并舉整治濫辦酒席》,該縣560個村(居)通過召開群眾會制定了《禁辦酒席村規民約》。事實上,除織金縣外,最近貴州遵義市鳳岡縣、涼山州金陽縣等地也在對民眾辦酒席進行整治。例如,鳳岡縣規定“復婚不準操辦酒席”;金陽縣規定,“擺酒最多69桌”。新京報曾連續刊發評論對此進行質疑,但有的地方仍在一意孤行。
用強力去阻止村民濫辦酒席,結局注定是要失敗的,織金縣這50余名干部職工的遭遇,其實也給那些試圖用紅頭文件管理村民辦酒席的地方提了一個醒:地方政府必須謹記“法無授權不可為”,厘清權力和權利的邊界,提高法治觀念;否則,用違法的方式去“執法”,被村民阻撓、毆打都在所難免。
□郭文斌(教師)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貴州畢節 制止村民辦酒席被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