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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工作報告:5400余黨員干部向紀委“自首”
昨天,新華社全文播發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在十八屆中紀委六次全會上的工作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指出,去年,全國對違反紀律的給予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調整20萬人,黨紀重處分和重大職務調整8.2萬人。5400余名黨員干部主動向紀檢監察機關交代違紀問題。報告還提出,今年將研究制定省區市紀委向中央紀委報告線索處置和執紀審查情況的辦法,對重大問題該發現沒發現就是失職,發現問題不報告、不處置就是瀆職,都要追究責任。
【去年回顧】
全國給予黨紀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8萬人
《報告》指出,黨中央嚴肅查處周永康、令計劃違紀違法案件,消除了黨內重大政治隱患,彰顯了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定決心。紀律檢查機關堅決查處政治問題與經濟問題相互滲透,拉幫結派、搞利益交換,對抗組織、欺瞞組織等問題。深刻剖析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令計劃、蘇榮、周本順等嚴重違背黨章、違反黨內政治生活準則和政治紀律問題。
2015年,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3.7萬起、4.9萬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3.4萬人。中紀委先后4次,對部分地方和部門查處的責任追究案例進行公開通報。共有850余個單位的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和1.5萬余名黨員領導干部,因落實“兩個責任”不力受到責任追究。
2015年,中央紀委擴大談話、函詢、誡勉范圍,讓有反映的干部講清問題,認識錯誤,及時改正。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談話函詢5.4萬件(次),其中反映失實予以澄清了結的2.8萬件(次)。對違反紀律的給予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調整20萬人,黨紀重處分和重大職務調整8.2萬人。2015年,涉嫌違紀的中管干部已結案處理和正在立案審查90人,其中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42人。中央印發嚴重違紀違法中管干部的懺悔錄、部分省市縣黨委書記違紀違法案件及其教訓警示的通報,發揮警示教育作用。主動向紀檢監察機關交代違紀問題的黨員干部5400余人。
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取得重要成果。百名外逃人員紅色通緝令,2015年共18人歸案;“天網行動”共追回外逃人員1023名、追贓30億元,首次實現追回人數超過新增外逃人數。
2015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281.3萬件(次),處置問題線索53.4萬件,立案33萬件,結案31.7萬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33.6萬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4萬人。
【工作體會】
腐敗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執政黨永遠與腐敗斗爭
《報告》強調,當前,人民群眾對黨員尤其是黨員領導干部的作風和廉潔問題反映最突出,必須堅定不移正風肅紀、反腐懲惡,回應廣大人民群眾的期盼,鞏固黨的執政之基。黨的建設有著豐富的內涵,全面從嚴治黨是黨的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組成部分,但也不是全部。要準確把握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之間的關系,明確內涵、厘清責任。
《報告》指出,法律是任何組織和個人必須遵守的底線。我們黨是肩負神圣使命的政治組織,黨的先鋒隊性質和執政地位決定了黨規黨紀必然嚴于國家法律。如果混淆了紀律和法律的界限,把違紀當成“小節”,黨員不違法就沒人管、不追究,就會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階下囚”。把紀律和規矩挺在法律的前面,正是針對黨內法規中紀法不分的問題提出來的。紀委決不能成為黨內的“公檢法”,執紀審查決不能成為“司法調查”。
監督執紀問責,必須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針。接到問題反映就要同本人見面,談話函詢、及時誡勉,防止小錯釀成大錯;對審查對象以“同志”相稱,從學習黨章入手,重溫入黨誓詞,喚醒對“激情燃燒歲月”的記憶,所有這些,無不體現著嚴管就是厚愛、治病為了救人。
《報告》指出,黨中央始終告誡全黨要經受住執政考驗、改革開放考驗、市場經濟考驗、外部環境考驗,防止精神懈怠危險、能力不足危險、脫離群眾危險、消極腐敗危險。黨中央對形勢的判斷沒有變、旗幟立場不會變,我們的目標任務就不能變。相對于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漫漫征程,全面從嚴治黨僅僅是開了個頭,任重而道遠。腐敗,自有人類文明史以來就一直存在,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任何權力都面臨被腐蝕的危險,執政黨永遠會面對與腐敗的斗爭。
【今年任務】
研究省級執紀上報制度 瞞報漏報失職瀆職追責
《報告》提出了2016年的7項重點工作任務。其中透露,今年要繼續完善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法規制度。探索黨長期執政條件下強化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的有效途徑,形成發現問題、糾正偏差的機制。修訂《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研究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建立覆蓋國家機關和公務人員的國家監察體系,使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相互配套,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相互促進、相得益彰。
研究制定《中國共產黨黨內問責條例》。對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力,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缺失、監督責任缺位、給黨的事業造成嚴重損害,“四風”和腐敗問題多發頻發,選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連續出現問題,巡視整改不落實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
研究制定省區市紀委向中央紀委報告線索處置和執紀審查情況的辦法,落實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的要求。對瞞報、漏報和不按規定及時報告的,要依規依紀進行處理,嚴肅追究責任。上級紀委要加強綜合分析和監督指導,防止“只報不管”。對重大問題該發現沒發現就是失職,發現問題不報告、不處置就是瀆職,都要追究責任。
《報告》要求,對不收手、不知止,規避組織監督,出入私人會所,組織隱秘聚會的一律從嚴查處,對參加聚會的要找本人談話,令其在民主生活會上作出深刻檢查。對在執紀審查中發現的“四風”問題線索,要深挖細查、決不放過。要密切注意不正之風的新動向、新表現,查找隱形變異的“四風”,越往后執紀越嚴。暢通監督渠道,創新監督方式,激發群眾監督正能量。
《報告》指出,執紀審查是嚴肅的政治任務,審查紀律就是政治紀律。對私存線索、以案謀私、跑風漏氣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加強涉案資料和款物管理,加大抽查力度,落實監管責任。把保障審查對象人身安全的責任落實到崗,堅決守住不發生事故的底線。
均據新華社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王岐山 中紀委 干部 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