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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向交往8年前男友討要百萬“青春損失費”
浙江在線杭州1月20日訊 一場持續了8年的戀愛長跑,到最后未能修成正果,本該是一別兩寬、各自安好。不過,杭州的王先生卻在分手時立下一份字據,稱要在接下去4年內,賠償朱女士“青春損失費”100萬元。
4年時間過去了,朱女士一分錢都沒有收到。如今,雙方都各自組建了家庭,朱女士說,既然不肯給這100萬“青春損失費”,那只好法庭見了。
戀愛長跑8年未果
男方寫下賠償100萬“青春損失費”的字據
今天上午,這起財產糾紛案原定在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法院開庭。
原告朱女士和被告王先生都沒有來到法院,朱女士請了一位中年男律師,而王先生這邊則請了一位年輕女律師。
2003年,朱女士認識了王先生,兩人一見傾心,不久后便墜入愛河,同居在了一起。
這一段快樂的時光持續了8年,到了2011年,雙方發現矛盾越來越多,繼續走下去只會變成煎熬,就提出了分手。
在分手前,王先生向朱女士立下一份字據,在這份字據里,王先生說為了補償朱女士,他會在4年時間里給朱女士100萬的“青春損失費”,最遲到2015年12月30日前付清。
不過這一紙賠償協議,王先生并沒有兌現,直到今年1月份,朱女士都沒有收到過一分錢,無奈之下,她只得將王先生告上法庭,討要她的“青春損失費”。
男方:女方多次鬧到單位
導致其兩年不能晉升
在開庭之前,案件的承辦法官也很詫異,雙方分手都好幾年了,且在這幾年時間里,王先生和朱女士都各自組建了家庭,怎么依然對這個“青春損失費”糾纏不清?
庭審當天,朱女士的父母也都來到了現場旁聽。
“都同居了那么多年了,我女兒當時又這么年輕,總要有個說法,有個交代啊。”朱女士的母親說。
“本來王先生也是愿意給這個錢的,但朱女士好幾次都鬧到了他的單位,整個單位都知道了,為了這個事,王先生已經兩年不能晉升了。”王先生的律師進行了反駁。
王先生的律師還說,現在這個事,王先生的老婆也知道了,一下子收走了財政大權,如今根本不可能再拿到錢。
不過,男方律師說,王先生也表示過了,畢竟以前認識一場,他還是愿意給一些補償的,但數目不多,只能給10萬,這10萬也要他去東拼西湊。
法官聽了雙方的陳述,聽出了有和解的意向,“要不你們調解一下,既然數目有分歧,就各自再退讓一步。”
法官主持雙方調解
女方獲賠15萬并被要求“不再糾纏男方”
于是,原告方到了庭外,律師還給朱女士打了電話,5分鐘后,他們又回到了法庭。
“要么50萬,打個對折。”原告律師說。
“50萬是不可能給得出的,現在事情鬧成這樣,王先生是不可能湊得到50萬的。”被告律師也是絲毫不肯讓步。
幾個輪回下來,女方答應15萬元了結。男方則強調說,一定要在調解協議上寫上“事情徹底了結,女方不再糾纏男方”的條件。
“好好好,這個肯定沒問題,事情這次就是徹底了了。”女方律師說。
不過在法官起草調解書時,雙方又發生了分歧,被告方稱,這15萬需要分期付款,但原告方不愿意了,“王先生有錢的,15萬怎么可能會拿不出呢?”
“他說拿不出錢,因為錢都在老婆那里管著呢。”法官說。
最終,雙方簽下調解書,半年內分期支付這15萬元補償款。法官向女方聲明說,這次調解完,就徹底結束了噢,不可以再就青春損失費之類的起訴了。
“那肯定尊重法院的判決,我們也不是無理取鬧。”女方母親說。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向前男友討要 百萬青春損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