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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鐵吃糖被罰20元 如此執法值得點贊
王女士在南京地鐵一號線車廂里吃了一顆糖,被執法人員開出“罰單”,罰款20元。地鐵方面稱,地鐵車廂明文規定車內禁止飲食,必須遵守。對于老弱病殘孕群體需進食的情況,會予以照顧。據悉,2015年1月至10月,執法人員查處飲食乘客36000多人次,大多以警告為主。(1月19日《東方早報》)
“地鐵吃糖被罰20元”,一些人對此不理解,在其看來吃糖不影響他人,也不會帶來衛生問題,大驚小怪罰款做啥;另一些人則認為,好多比吃糖嚴重的飲食行為,為何不罰他們呢?
網友的這些疑問看似有一定的道理,但從根本上來看,都是與現有法規抵觸的。有句話說得好,法不明則不治,令不嚴則不行。看待“地鐵吃糖被罰20元”應該遵循這個主張。首先2014年7月1日,《南京軌道交通管理條例》正式實施,新條例增加了禁止在列車內飲食等規定。既然有規定,那就是法律并非不明,去年一對夫妻在南京地鐵車廂內喝飲料被處罰的消息在微博上引發討論,既然喝水被罰,那么,吃糖被罰就是遵循規章。從這個角度來說,“地鐵吃糖被罰20元”沒有什么問題。
實際上,“地鐵吃糖被罰20元”這樣的執法手段值得點贊。眾所周知,在公共交通中,盡管多數人都知道不應該飲食吃飯,這不僅不衛生,還會給其他人很大的困擾。但多數情況下,這些規定都停留在紙質上,不僅很少聽說有人被懲戒,甚至交通廣播等幾乎都沒有提醒和宣傳,這樣導致很多人仍然在公共交通上大吃大喝。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與世界交流更加密切,但我國很多人仍然存在著不文明的素養,這些素養的提高,不能指望著到國外旅游時才提醒,而在于城市在平時的執法中,就能夠貫徹實施。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地鐵吃糖被罰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