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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性稅收優惠助力創新創業
數據顯示,2015年,我國落實支持創業創新稅收政策共計減免稅3000億元以上。其中,落實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起征點政策、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半征收政策減免稅近1000億元,落實高新技術有關稅收優惠政策減免稅1400多億元,落實促進高校畢業生、失業人員、殘疾人、隨軍家屬、軍轉干部、退役士兵等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減免稅180多億元。上述結構性稅收優惠貫穿于創新創業各個環節,并將進一步后程發力,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良好生態的形成和發展。
結構性減免稅政策是國家利用稅收負擔上的差別待遇對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對創業創新實行稅收優惠,可以降低企業負擔,提高企業存活率、競爭力和創新力;降低企業所得稅率以及提高個人所得稅免征額,還能產生良好的長期經濟效應,進一步增加財政收入,促進經濟可持續健康發展。
成熟市場經濟體的實踐表明,在經濟下行時進行減稅,并通過增發國債的形式吸納社會閑置資金以彌補財政缺口,未來在經濟擴張與繁榮期間再通過調節稅收還債來熨平經濟周期,可以一舉多得。在我國當前經濟下行環境下,結構性稅收減免對加大供給側改革,精準實施定向調控、保持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更具直接意義。按照目前態勢,2016年的經濟工作重點還是要想方設法調動一切積極性穩增長。運用好結構性減稅等手段,通過減稅、降低融資成本減少行政成本的約束,給企業減負是刺激經濟恢復增長動力的最直接有效的措施。由此推動創業創新不僅可以增加就業還可以起到供給升級的倍增效用,擴大有效供給。
稅費負擔過重是制約我國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發展的突出問題。近年來,國家為鼓勵企業創新,針對高新技術企業資金、技術、人才等關鍵要素定向施策,制定了一整套涉及多稅種的稅收優惠政策。無論從減免增值稅和所得稅來看,還是從中央政府頒布的深化行政體制改革一系列舉措的實施效果來看,都已使得中小企業稅費負擔顯著減輕。近期政策仍在向此方向著力。
目前,我國減稅空間仍然較為充足,可以根據經濟發展態勢進一步相機調整。從未來政策發展態勢看,實行積極財政政策是年前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既定方針。2016年作為“十三五”的開局之年,宏觀政策當局要用好積極財政政策空間,合理加大減稅力度,強化逆周期調節;并創新貨幣政策工具,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十三五”期間我國將構建普惠性創新支持政策體系,加大金融支持和稅收優惠力度。因此,創業創新將獲得更有力的政策支持,我國數量眾多的中小企業由此將獲得更廣闊的成長空間。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稅收 優惠 創新 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