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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5年6.3億元排污費全部用于污染治理
新華社天津1月16日電(記者張華迎)記者日前從天津市環保局獲悉,2015年天津市共征收排污費6.38億元。按照規定,征收的排污費采取“以獎代補”和“以獎促治”等方式,全部用于環境污染防治支出。
天津市環保局副巡視員付永榮告訴記者,2015年天津收繳的排污費是2014年的2.26倍,其中提高排污費征收標準與開征施工揚塵排污費是排污費收入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
自2014年7月起,天津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化學需氧量等4種主要污染物排污費征收標準平均提高9倍,并實行差別化的收費政策,有力促進了排污單位主動治污減排。天津市環保局監測數據顯示,提高排污費征收標準一年來,天津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分別下降了48.3%和47.9%。
2015年4月,天津市發改委、財政局、環保局聯合下發《關于調整煙塵和一般性粉塵排污費征收標準的通知》,自5月1日起天津煙塵排污費征收標準由原先每公斤0.275元提高至2.75元,一般性粉塵排污費由0.15元調整到1.5元,并按照每公斤1.5元的標準開征施工揚塵排污費。
付永榮表示,提高排污費征收標準、征收揚塵排污費等經濟手段的運用,激發了排污單位的治污減排積極性,對空氣質量改善發揮了積極作用。環境監測數據顯示,2015年前三季度,天津市PM2.5、PM10的平均濃度分別為64毫克/立方米、110毫克/立方米,分別較2014年同期下降15.8%、13.4%。(完)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天津 排污費 污染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