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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最高法院裁定菲美安全協議符合憲法
新華社馬尼拉1月12日電(記者楊天沐)菲律賓最高法院12日宣布,菲政府積極推動的菲美《加強防務合作協議》符合憲法。
菲最高法院當天以10票贊成、4票反對、1票棄權的結果,裁定菲美《加強防務合作協議》符合憲法。該法院認為,該協議是原有的菲美《訪問部隊協議》的執行細則,屬于延伸條款,為行政協議,無需國會批準。
根據菲憲法規定,除非經過國會批準,菲律賓不得允許外國軍隊、軍事基地或者設施在菲存在。此前,菲參議院以此為由,認為菲美《加強防務合作協議》沒有經過國會批準,不符合憲法,因此要求最高法院作出裁決。
這一裁決立即激起反對聲音。民間組織“國家優先”秘書長雷納托·雷耶斯說:“今天對菲律賓主權來說真是令人傷心的一天……菲律賓人民必須堅決地反對美軍基地重回菲律賓,反對這些基地造成的一切社會問題。”
菲律賓曾是美國殖民地,美國在菲曾擁有多個軍事基地和大量駐軍。1992年,美國關閉了在菲律賓的最后一個軍事基地。菲美兩國于1998年簽署《訪問部隊協議》,使美軍能夠以“訪問”的名義實現在菲律賓的長期軍事存在。
2014年4月28日,菲美簽署《加強防務合作協議》。根據協議,菲方將允許美軍在指定區域興建軍事設施或升級現有的基礎設施。此外,美軍還可以在菲律賓預先部署武器裝備、補給物資和人道主義救援物資等。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菲律賓 菲美安全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