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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永昌“13歲女孩跳樓墜亡”事件59人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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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晚深度即時報道 2015年12月28日,甘肅省金昌市永昌縣一名13歲女孩跳樓自殺。隨后兩天,永昌縣連續發生“12.29”“12.30”群眾聚集事件,并出現沖擊超市大門,損壞執勤車輛等違法行為。記者從永昌縣公安局獲悉,截止到2016年1月6日晚上22時,共有59人到案。警方根據現場視頻甄別后抓捕了49人,投案自首10人。此外,永昌全縣未來半年將開展法制教育宣傳。
據永昌官方發布的信息顯示:29日,墜亡女孩趙某家屬到華東超市東街店討要說法,引起群眾聚集圍觀,部分不明真相人員起哄并沖擊超市。30日上午10時40分,個別群眾到華東超市門口擺放花圈引起群眾圍觀,公安機關及時依法進行了處置。下午14時左右,數千名群眾再次聚集在華東超市東街店和西街店門口,在少數不法人員的煽動下,出現了沖擊超市大門,損壞周邊道路隔離欄及公共設施,圍攻現場維持秩序的公安干警,損壞執勤車輛等違法行為。
法晚記者了解到,29、30兩日縣城短時間內能聚集大量圍觀群眾有其特殊性。華東超市所處的中心位置屬于縣城的繁華地帶,當地的新華書店、居民健身廣場、縣博物館、購物廣場、縣委縣政府、縣公安局大樓都設立在緊鄰的東街、西街。
上述地方除了午飯、晚飯時間,平時都聚集了數百上千的居民,大多在下棋、唱小曲、踢毽子、跳舞、拉家常、逛街。永昌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燕中告訴記者,永昌是農業縣城,目前正值農閑季節農民閑賦時間較多,農民進縣城的人數較多,西北冬季較長,建筑工程項目大都也暫停施工,加上還有一個多月就過年,在外打工的人也返回老家,閑來無事的時候大家也都聚集在此。
一位在在現場執勤的民警向法晚記者表示,12月30號下午群眾聚集的人數是最多的,出現打砸警車、沖擊超市的行為也是在當天下午。
永昌縣委宣傳部副部長閆文俊也向法晚記者證實:“12月29號雖然鐘鼓樓附近聚集了一千多人,但基本上是看熱鬧的人,30號的時候有一些對社會不滿的人利用了大家的情緒。”
2016年1月2日,永昌縣法院、公安局、檢察院、司法局聯合發布了《關于敦促“12.29”“12.30”事件中違法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記者從永昌縣公安局獲悉,截止到2016年1月6日晚上22時,共有59人到案。警方根據現場視頻甄別后抓捕了49人,投案自首10人。59人的人員構成為:55個農民,1個個體商戶,2個農場職工,1個城鎮無業人員,其中有犯罪或違法前科的人28人。截至記者發稿時,該組數據還在不斷更新中。
目前這59人還在審查中,需要進一步查實證據。若構成構成犯罪事實,警方會提請逮捕;不構成犯罪的變更案件性質,從刑事案件變成治安案件;情節特別輕微的就另作處理。
法晚記者從永昌縣公安局了解到,永昌縣警力并不多,全縣政法編制包括交警在內156人,事業編制55人,協警73人(不包括綜治員和合同工)。30日的群眾聚集事件中還發生了“打砸”的情況,永昌警方于12月31日對鐘鼓樓四周區域進行現場管制一天,當天不得在鐘鼓樓附近逗留聚集,周圍的商鋪也全部停業。1月1日,該區域恢復正常。1月7日,記者在鐘鼓樓附近看到,在華東超市門前及附近路口,商鋪及公共設施運營正常,但仍有警察在巡邏,據悉,現在巡邏的民警由金昌市公安局統一指揮。
法晚記者獲悉,永昌縣委縣政府于2016年1月5日下發了《關于在全縣集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的實施方案》,縣里將成立集中法制宣傳教育活動領導小組,在未來半年的時間里對各鄉鎮、部門、單位、村、社區、廠礦企業、個體經營場所、學校,加強干部職工、城鄉居民、個體經營者、青少年、特殊人群等重點對象的普法集中教育。
據永昌縣委官方微博發布的內容顯示:2015年12月28日,永昌縣發生一起中學生墜樓事件,經公安機關調查,死者趙某為該縣某中學學生,該學生當日中午到華東超市東街店購買礦泉水時在衣服內藏匿超市的巧克力、衣帽掛鉤等商品,被發現后,超市營業員隨即讓其打電話通知家長前來處理。其母親張某某到場后,與超市工作人員交涉,期間,死者母親張某某對趙某進行了責打,趙某于14時33分自行離開超市,14時55分被發現從城關鎮御山城市廣場E座高層墜樓身亡。
編輯:曾珂
關鍵詞:甘肅永昌 13歲女孩跳樓墜亡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