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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將合理安排新股發行 注冊制實施時間另行公告
原標題:將合理安排新股發行
本報北京1月8日電 (記者許志峰)股票發行新規自1月1日起實施,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8日表示,新的規則發布后,已過會的首發公司需按新規則的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填補回報措施,履行董事會決議等公司內部決策程序,按新的信息披露要求修改補充招股說明書,履行會后事項程序。預計上述準備工作需要半個月左右的時間。新規下的股票發行啟動時間取決于企業上述準備工作完成情況。證監會將根據市場和交易系統初期運行情況,按照有利于增強市場活力、維護市場穩定的原則,合理安排新股發行。
就全國人大審議通過注冊制改革授權的決定自3月1日起施行,是否意味著注冊制將于當天起實施的問題,發言人表示,這個日期是指全國人大授權決定兩年施行期限的起算點,并不是注冊制改革正式啟動的起算點。改革實施的具體時間將在完成有關制度規則后另行提前公告。
發言人說,全國人大的授權決定,為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為此,需要國務院根據授權對注冊制改革作出相關制度安排,出臺相應的文件。證監會將根據國務院確定的制度安排,制定相關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目前,證監會相關規章規則的起草工作正有序進行。
編輯:曾珂
關鍵詞:新股發行 注冊制實施 證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