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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師訴《奔跑吧兄弟》官微侵權 索賠55500元
因認為《奔跑吧兄弟》官方微博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擅自使用其作品,原告萬女士將浙江廣播電視集團、北京微夢創科網絡有限公司以侵犯著作權為由訴至法院,索賠55500元。北京晨報記者昨天從海淀法院獲悉,該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萬女士訴稱,其系漫畫師、插畫師,是新浪微博“養貓畫畫的隨隨”的實名認證用戶。2014年10月24日,其在個人微博上發布了涉案漫畫圖片,后發現浙江廣電經營的浙江衛視頻道所屬的《奔跑吧兄弟》官方微博未經許可,擅自在微博中使用涉案漫畫作品用于廣告宣傳,且該廣告在使用其作品過程中未署名、未支付報酬并對原作品進行了修改,故萬女士認為該行為侵犯了其署名權、修改權、復制權、發行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獲得報酬權等著作權。萬女士另稱,微夢公司作為新浪微博網站的經營者和管理者,并未盡到相應的審查義務,應承擔停止侵權、公開致歉的法律責任。萬女士認為,二被告的行為構成共同侵權,故將二被告訴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權、公開致歉并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計55500元。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編輯:陳佳
關鍵詞:漫畫師訴 《奔跑吧兄弟》 官微侵權 索賠55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