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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政協提案辦理落實問責制
南方日報訊 12月30日下午,政協第十二屆東莞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召開,會議商討政協第十二屆東莞市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將在2016年1月中下旬召開,并擬定了會議議程。
市政協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建議會議的主要議程為:聽取和審議政協第十二屆東莞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和關于提案工作情況的報告;列席東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聽取和討論東莞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及有關報告;屆中選舉等五項議程。根據會議日程,2016年政協第十二屆東莞市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初定于2016年1月中下旬開幕。
30日的政協常委會還審議了各專門委員會2015年工作情況報告以及2016年的工作要點。記者了解到,提案委員會在2016年將健全提案線索征集機制,探索提案選題會、招標會等形式,引導委員找準建言獻策的著力點,聚焦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問題和群眾關心的實際問題提出提案。此外,還將推動人民團體、專門委員會和界別提交提案,增加集體提案比重。
據介紹,提案委員會為了讓政協委員積極參與到提案辦理的全過程,及時了解提案辦理進程,將完善提案答復反饋機制,重視委員反饋意見,對委員不滿意的提案辦理,要落實問責制,限期重新辦理。對列入計劃解決或短期內難以解決的提案,將通過提案辦理“回頭看”等活動,探尋解決途徑。
編輯:薛鑫
關鍵詞:東莞市政協 東莞市政協提案 問責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