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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統戰部負責人就學習貫徹《關于加強政黨協商的實施意見》答記者問
新華網北京12月11日電 近日,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強政黨協商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日前,中央統戰部負責人接受采訪,就有關情況回答記者提問。
問:請簡要介紹一下《實施意見》的出臺背景和起草過程。
答: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就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2015年1月,黨中央頒發了《關于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把政黨協商擺在協商民主的突出位置,提出了加強政黨協商的總體要求。2015年5月,黨中央召開中央統戰工作會議,頒發《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進一步對加強政黨協商作出部署。結合多黨合作實際制定《實施意見》,既是貫徹黨中央《關于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精神的重要舉措,也是落實中央統戰工作會議和《條例》精神的重要任務。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要求,中央統戰部牽頭負責起草政黨協商的實施意見。今年上半年,中央統戰部深入調研,總結經驗,梳理問題,廣泛征求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無黨派人士代表,中共中央、國務院有關部委,地方黨委統戰部負責同志和部分專家學者意見建議,形成《實施意見(代擬稿)》上報黨中央。經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審議同意,中央辦公廳正式印發《實施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問:《實施意見》的出臺有何重大意義?
答:政黨協商位居社會主義協商民主七種形式之首,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重要內容,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國共產黨提高執政能力的重要途徑。《實施意見》闡明了政黨協商的深刻內涵和重要地位,明確了加強政黨協商的指導思想和重要意義,系統規范了中央層面政黨協商的內容、形式、程序和保障機制,對各級黨委開展政黨協商提出了明確要求,實現了政黨協商有制可依、有規可守、有序可循,必將有力推動政黨協商規范有序、務實高效、充滿活力地開展。《實施意見》的頒發實施,有利于擴大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有序政治參與、暢通意見表達渠道,有利于增進政治共識、廣泛凝心聚力,有利于促進科學民主決策、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發揮獨特優勢和作用。
問:請您談一下《實施意見》的文件框架和主要創新點。
答:《實施意見》共六個部分,分為三個板塊:第一板塊為導語和第一部分,屬于總論,主要闡述政黨協商的基本內涵、指導思想和重要意義。第二板塊是第二到第五部分,文件的主體部分,主要對中央層面政黨協商的內容、形式、程序和保障機制作出具體規定。第三板塊是第六部分,強調加強和完善黨對政黨協商的領導,從三個方面對各級黨委提出要求。《實施意見》的主要創新點包括四個方面:一是明確了政黨協商的基本內涵。《實施意見》首次對政黨協商的定義予以完整明確的界定,指出“政黨協商是中國共產黨同民主黨派基于共同的政治目標,就黨和國家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事務,在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直接進行政治協商的重要民主形式。”二是明確了政黨協商的內容。在《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的意見》相關規定的基礎上,根據政黨協商實踐的發展,增加了“年度經濟社會發展況”、“統一戰線和多黨合作的重大問題”等內容,對一些具體表述作了調整、合并,明確為七個方面,體現了政黨協商的政治性、政黨性特點。三是明確了政黨協商的程序。《實施意見》對中央層面的會議協商、約談協商、書面協商三種協商形式的流程都作了具體明確規定。特別是明確了會議協商制訂計劃、會前準備、會中協商等具體程序,對一年協商幾次、在什么范圍內協商、協商什么問題、如何協商都進行了細化,作出制度性安排,突出了實踐性和可操作性。四是明確了政黨協商的保障機制。在《關于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規定的知情明政、工作聯系、協商反饋機制的基礎上,增加了考察調研機制,并對四種機制作出了具體明確規范,確保了政黨協商形式、程序落實到位。
問:會議協商作為政黨協商中最常見、最重要的協商形式,《實施意見》在這方面作出了哪些新的規定和要求?
答:會議協商是政黨協商最重要的形式。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或委托有關部門召開專題協商座談會、調研協商座談會、其他協商座談會71次,其中習近平總書記親自主持召開13次,對促進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發揮了重要作用。《實施意見》針對協商前、協商中、協商后三個重要環節,對搞好會議協商作出明確規定。協商前,要制定會議協商方案,通過通報情況、提供信息、組織閱文等,幫助民主黨派知情明政;通過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工作聯系,協助民主黨派搞好考察調研,提高協商議政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協商中,要鼓勵開展討論交流,有互動、有商量,營造寬松和諧的良好氛圍。協商后,要規范協商反饋機制,明確規定需要辦理的協商意見由中央辦公廳會同中央統戰部交付有關部門辦理,有關部門將辦理落實情況及時書面反饋。中央辦公廳每年對有關部門辦理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確保協商成果落地。
問:如何有效提高政黨協商能力?
答:協商的能力直接決定協商的成效。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搞好政黨協商,需要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共同努力。《實施意見》強調,中共黨委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強化政黨協商意識,熟悉政黨協商方法,總結政黨協商經驗,推進政黨協商實踐,支持民主黨派加強領導班子和人才隊伍建設,提高履職能力和協商水平,切實擔負起政黨協商積極組織者、有力促進者、自覺實踐者的責任。對于民主黨派來說,重點是要按照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的目標要求,大力加強領導班子和代表人士隊伍建設,把政黨協商作為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發揮黨派界別優勢,加強調查研究,提升協商建言的質量水平,擔負起政黨協商參加者、實踐者、推動者的政治責任。
問:如何貫徹落實好《實施意見》精神?
答:《實施意見》的頒發是統一戰線和多黨合作歷史上的一件大事,認真貫徹落實好《實施意見》是各級黨委的一項重要任務。貫徹落實《實施意見》精神,需要中共各級黨委切實加強領導,把握正確方向,充分發揚民主,廣泛集智聚力,把政黨協商組織好、開展好、落實好。重點把握好三個方面:一是高度重視政黨協商。黨委要認真學習領會文件精神,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把政黨協商列入黨委重要議事日程,統一領導、統籌安排,切實納入決策程序,加強新聞宣傳和督促檢查,從制度上保障協商成果落地。二是營造寬松和諧氛圍。黨委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帶頭發揚民主,堅持真誠協商、務實協商、求同存異、體諒包容,通過深入而坦誠的協商出共識、出辦法、出感情、出團結。三是支持民主黨派提高協商能力。要強化協商責任意識,支持民主黨派培養高素質的參政議政人才;協助民主黨派優化調研選題、整合人才資源,開展專題調研、聯合調研、委托調研,不斷提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和議政建言的水平;支持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密切與黨政有關部門、人民團體、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的聯系,形成建言和履職的合力;不斷完善民主黨派參政議政工作機制,建立具有自身特色、服務參政議政的智庫。
編輯:孫莉姍
關鍵詞:中央統戰部 政黨協商 答記者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