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天下 天下
資金缺口大 如何開展司法救助?
一名案件當事人到江西省高院領取8萬元司法救助 供圖/江西省高院
12月7日,中央政法委、財政部、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首次全文發布《關于建立完善國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見(試行)》。《意見》規定,對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權,無法通過訴訟獲得有效賠償,造成生活困難的當事人或近親屬,由國家給予適當經濟資助。該意見下發近兩年來,全國所有省級財政和9成以上的市級、縣級財政都把國家司法救助資金納入了財政預算,但部分地方資金缺口仍較大,如何有效“撬動”資金盡力做到“應救盡救”成為挑戰。
“江西作為中部欠發達省區,人均供養財力全國倒數第五,但是在國家司法救助上的財政投入在全國屬于中上水平。”江西省政法委相關負責人向北京青年報記者表示,江西省從2014年起每年省級財政投入1000萬元用于國家司法救助工作,2015年省市縣三級納入預算的司法救助資金為8465.5萬元,總量比2014年增長了63%。據統計,從去年到今年7月底,江西省共救助案件2259件。
不過,目前的救助資金與實際需求尚存差距,江西省在2013年的一次摸底工作統計,完全滿足救助需求大約需要1.3億余元。因此,該省做了一系列嘗試,使有限的資金能夠盡可能地解決涉案當事人的急迫性、緊急性生活困難。
刑事被害人和重大交通事故救助最多
早在2009年,江西省就在全國較早啟動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和涉法涉訴信訪救助,這二者就是現在司法救助的前身。“讓政府看到救助的社會效果,用成績爭取資金。”江西省政法委相關負責人王建華說。
2012年底,江西省政法委逐級摸排目前需要救助的、通過救助就能化解矛盾糾紛的案子,并做好資金預算,遞交報告給省委,引起了主要領導的重視。江西省專門批了3000萬元化解矛盾糾紛。此后,江西省政法委又建議根據社會經濟發展和司法機關的情況提高救助的標準,并與財政積極溝通,終于在2014年將省級司法救助財政撥款由300萬元提高到1000萬元。
江西省政法委方面介紹,目前江西省司法救助最多的兩種情況是刑事被害人和重大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其中前者大多是被害人死亡或人身遭受重大傷害的刑事未偵破案件,以及刑事附帶民事難以得到執行的案件。“‘人案分離’,特大、重大案件優先救助,重點救助致死、重傷、重殘的案件,把錢用在最重要的地方。”江西省政法委相關負責人王建華對分配有限的資金如是解釋。
根據《意見》規定,救助金額以案件管轄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準,一般在36個月的工資總額之內,救助金額不得超過人民法院依法應當判決的賠償數額。在此基礎上,江西省將救助金額從法定最高救助金額的20%以下到100%分為5個等級,根據死亡、傷殘的不同程度,綜合考慮個案實際情況確定救助金額,對刑事被害人的救助目前一般控制在12萬元以內。
資金有限 法官申報謹慎
一些法官坦言,由于資金有限,在申報時他們十分謹慎,有的法官近年來一共只申報過3起案件,其中之一就是彭厚華(化名)的案件。2012年7月,彭厚華丈夫的情婦劉某在南昌雇傭陳某將硫酸潑向彭厚華9歲的兒子。判決生效后,被告人劉某被執行死刑,陳某被判無期徒刑,刑事附帶民事賠償40余萬元,但兩人均因家庭貧困無財產,判決難以執行到位。
這次“謀殺”造成孩子的鼻子和嘴完全被毀,右側身體燒傷,至今仍生活無法自理,前期醫療花費100萬,讓彭厚華一家背上沉重負擔。南昌市中院法官、江西省高院法官、南昌市中院執行局的三位法官,以及其戶籍所在地鷹潭市、余江縣、錦江鎮先后共為其申請司法救助36萬元,基本相當于其應當獲得的賠償數額。
彭厚華的案件屬于省、市、縣三級“聯合救助”。根據《江西省國家司法救助工作實施辦法》,致人死亡后或傷殘人數較多的重大刑事案件、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跨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人案分離案件等,可申請市級或省級予以配套救助。有關負責人表示,“聯合救助”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救助需要數額較大,一級難以支付,特別是一些貧困縣預算十分有限,無法獨立支付全部救助款。
救助不是辦案不力的“賠償”
同樣是“人案分離”,獲得“聯合救助”的案例還有一起發生在南昌的特大交通事故。撫州市臨川區高坪鎮村民付共才駕駛正三輪摩托車,在南昌市撞入停放路邊的一輛貨車底部,造成付共才及所載6名同村村民當場死亡。公安機關認定付共才負事故主要責任,貨車車主負次要責任。這場交通事故使7個家庭的生活因失去主要勞力而陷入困境。由于貨車司機在賠付30萬元后,無力支付剩余的40余萬,省級司法救助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南昌、撫州兩地的申報情況,決定對這7個家庭分別給予6萬元的司法救助。
為及時解決死者家屬的緊急性生活困難,撫州市政法機關給7個家庭分別先行墊付了司法救助金,待正式的資金到位后再“補”上。江西省政法委介紹,“墊付”制度是為解決集中申報審批與救助及時性之間的矛盾而設計的。
除辦案單位外,金額不大的情況下基層黨政組織也可以“墊付”,江西省將基層黨政組織,即鄉鎮(街道)也納入了國家司法救助實施主體之中。
江西政法委有關負責人王建華表示,由鄉鎮(街道)參與救助工作,不僅提供他們救助的平臺來與當事人交流,而且可以消除群眾“救助是司法機關因辦案不力的‘賠款’”的不正確認知,同時還方便將當事人納入社會救助軌道,減少了政法單位在這方面的困難。
江西省政法委的工作人員及法院法官坦言,未來隨著公眾對司法救助的知曉越來越多,財政壓力恐怕會進一步增大。江西政法委在希望爭取更多財政支持的同時,建議司法救助應當擴大來源,通過社會募捐、企業贊助的方式籌款。
鏈接
北京平均每案救助4萬元 花小錢辦大事
北青報記者近日從北京市委政法委獲悉,2014年全市共使用司法救助資金4777.93萬元,解決了1195件案件,“平均每個案件4萬元,花小錢辦大事。”相關負責人如是評價司法救助的效果。
據了解,北京市已經建立起配套銜接的預算動態調整機制,能夠按照《意見》的要求,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給予救助和具體救助金額的審批意見,做到“一案一申報、一案一審批”,確保及時救助。
在北京,主要由法院和檢察院實行司法救助,因多數司法救助是在發現判決執行困難后進行,救助案件以法院申報的居多。據北京市高院申訴審查庭副庭長姜春玲介紹,北京市法院對是否給予救助組成合議庭進行審查,對救助金發放過程全程錄音錄像,確保工作規范有序開展。
此外,北京市法院探索靈活的救助方式,幫助解決當事人的生活來源問題。例如,北京法院曾通過基層組織用救助款為沒有生活來源的被救助人張某購買13只綿羊和飼料,使被救助人的生活狀況有了較大改觀。另外,較中央政法委等六部委發布的《意見》,北京市的實施辦法中將主管民政和社保的單位也納入其中,以實現司法救助和社會救助的聯動。
本組文/本報記者 趙婧姝 桂田田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司法救助 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