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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進行合理用藥?
用藥不合理容易致使或導致藥源性疾病、引起嚴重藥害事件。如2011年2月發生的“尼美舒利事件”是不正當使用有關藥品的結果,雖是處方藥,且價格便宜,但導致家長們隨便在藥店購買使用,缺乏專業人員用藥指導,患兒過量或長期用藥而發生不良事件。可以說,不合理用藥是造成藥害事件的主要原因。
世界衛生組織(WHO)的合理用藥的定義是“在當代醫藥科技水平下,安全、有效、經濟、適當地使用藥品”,這就包括安全、有效、經濟、適當四大關鍵要素,缺一不可;我國依據日均費用將藥品分為低價和非低價兩種,而低價藥品日均費用標準是拿藥品生產成本、市場供求狀況和社會承受能力來考慮的,西藥不超過3元,中成藥不超過5元。
但由于多種原因,比如醫療管理機制體制、醫療逐利等因素,使基層醫療機構容易形成和忽視及誤讀藥品的經濟性內涵或對合理用藥的正確認識,以致出現非合理用藥。而科學合理用藥,藥品價格與藥品費用或成本緊密相關,藥品價格低并不意味著藥品費用或成本就低,反之藥品價格高也并不注定意味著藥品費用或成本就高;因此合理用藥,關鍵是看療效,專業是前提,然后再考慮成本核算。
那么,怎樣才算合理用藥呢?
沈陽藥科大學孫利華教授認為,低價藥成為臨床首選需要兩個條件,一是低價藥必須與其他可替代藥品相的安全性、有效性、適當性等同,二是使用其他可替代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適當性中的某一項或多項優于低價藥品,但其費用(成本)如果高于使用低價藥品的費用(成本);也就是說,若低價藥品經濟性優于其他可替代藥品,低價藥就應該是臨床首選藥品。反之,低價藥品就未必應該是臨床首選藥品。
筆者認為,合理用藥要求最大限度發揮藥物的治療作用和最大限度地減少藥物不良反應。由于藥物的品種及療效有限,而疾病的種類及嚴重程度無限,因此不能機械地以疾病是否治愈或藥品消費量作為判斷用藥是否合理的唯一標準,而要辯證、客觀地遵循安全、有效、經濟、方便來判斷用藥是否合理,必須以明確診斷、用藥科學合理有效為前提。
制定最佳治療方案,實行個體化給藥。
不同患者對治療藥物的反應有所不同,需根據不同特性來制定給藥方案而不能“同病同藥”治療,要根據藥物代謝動力學特點設計針對個體的有效血藥濃度的治療方案,包括給藥途徑、劑型、給藥劑量、給藥間隔時間和療程等選擇。
明確疾病診斷,減少用藥失誤。
有時候疾病所表現出來的癥狀只是一種假象,易造成診斷。比如出血性腦病與缺血性腦病的臨床癥狀有許多相似,尤其是在基層農村,鑒別診斷水平差,特別是缺乏CT等確診性檢查,加上邊遠地區農民收入低,渴望減少降低醫療支出,因此極容易造成誤診誤治;又比如瘧疾“頭疼、發熱、鼻塞、流涕、四肢酸軟”等癥狀,在流感流行季節很容易誤診為流感。如果使用解熱鎮疼藥對癥處理,極易掩蓋病情,導致病情延誤。
選擇最佳藥物,避免藥物濫用。
選藥要有明確的指征。針對患者具體病情,選擇藥效可靠、方便安全、價廉易得的藥物制劑,禁止使用療效不確切的藥物。選藥還應排除禁忌癥。如患風濕性關節炎的患者同時患有胃潰瘍,必須慎重或禁用水楊酸類藥物。還要注意藥物之間的相互作用。同時應用或先后應用兩種以上藥物,可使藥物效應增加或減弱,從而影響療效和引起不良反應。此外,基層村醫尤其必須注意配伍禁忌。
編輯:趙彥
關鍵詞:如何合理用藥 藥物不良反應 世界衛生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