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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新規12月起實施 郵件損毀丟失須7日內賠償
新華社北京11月30日電(記者白陽)新版郵政管理服務辦法、新版保險法司法解釋、新版《中國藥典》……在新年到來前的31天里,一批開始實施的新規,將影響你我生活的方方面面。
郵局有望代收發快遞 郵件損毀須7日內賠償
12月1日起,新修訂的《郵政普遍服務監督管理辦法》正式施行。今后,郵政企業遍布城鄉的網絡有望向社會開放。
辦法明確,在市場化定價、清晰結算的前提下,允許郵政企業利用郵政通信基礎設施提供郵政普遍服務以外的其他服務。這意味著,今后郵政局所代收發快遞有了法規依據。
辦法對消費者維權通道做出了明確規定。根據辦法,在提供郵政普遍服務過程中,郵件發生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郵政企業應當自賠償責任確定之日起七日內向用戶予以賠償。若用戶向郵企投訴未果,可向郵政管理部門申訴;郵政企業應當自收到郵政管理部門轉辦的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答復;郵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接到用戶申訴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答復。
證監會派出機構明確監管職責 發現重大問題應采取強制措施
自12月1日起實施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監管職責規定》明確,案件調查過程中,須依法采取凍結、查封等強制措施的,派出機構要按照規定負責實施。
根據規定,證監會派出機構負責對資本市場相關市場主體實施檢查,并按照規定接收相關市場主體依法報送的業務、財務等備案、報告材料,進行審閱分析。派出機構實施檢查或其他日常監管活動,發現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情形的,或者發現重大風險和問題的,依法采取相應的措施。
在案件調查過程中,依法采取凍結、查封等強制措施的,派出機構要按照規定負責實施。對于達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案件,派出機構將履行相應的移送程序。
此外,派出機構對證券期貨經營機構、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債券違約、區域性股權市場、非法證券期貨活動等,負有風險防范和處置的職責。
“藥物憲法”提升藥品安全性控制 “紫河車”等“出局”
有“藥物憲法”之稱的《中國藥典》12月1日開始實施第十版。與5年前實施的第九版相比,新版藥典標準更加完善,收載品種總數約為5608個,增幅達到23.7%,藥用輔料品種大約增加至270個。
新版藥典全面提升了藥品安全性控制,農藥殘留量測定由9種提升至229種。在中藥安全性方面,增加了四個技術指導原則,增加和修訂了七個與檢測方法,特別是在前版基礎上,又對部分品種標準分別增加了二氧化硫殘留、重金屬殘留、農藥殘留、黃曲霉毒素等檢測。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版藥典中,紫河車和河車大造丸兩種傳統中藥不再列入收載目錄,這意味著今后企業生產紫河車將不再有法定依據。“紫河車”即人體胎盤,由于存在倫理沖突和安全風險,近年來在醫學界受到廣泛爭議。
新版保險法司法解釋施行 注重防范道德風險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將于12月1日起施行。該版司法解釋著重解決保險法保險合同章人身保險部分在適用中存在的爭議,以防范道德風險。
根據新司法解釋,人民法院審理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案件時,應主動審查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時是否具有保險利益,以及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是否經過被保險人同意并認可保險金額。
未成年人父母之外的其他履行監護職責的人為未成年人訂立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當事人主張參照保險法相關規定認定該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經未成年人父母同意的除外。
新版司法解釋還對保險金請求權的轉讓、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同時死亡的推定及故意犯罪如何認定等問題作了規定。
關鍵詞:郵件丟失須7日內賠償 一批新規12月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