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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老板談哲學 頂嘴遭踢出辭退 這真是門哲學
原標題:和老板談哲學 這真是門哲學
在地球上活了5億年的海參可能沒有想到,關于它是懦弱還是堅強的哲學問題,可能導致了一場解聘。
21日晚,員工丁先生在一個微信培訓群內“頂嘴”老板的“海參哲學”,隨后被移出該群、并收到辭退短信。丁先生摸不著頭腦:就因為海參哲學“頂嘴”領導而被開除?“職業素養和基礎素養不達標,在群內不尊重規矩亂說話。”對于辭退丁先生的原因,該公司人事部負責人如此告訴成都商報記者。
當事員工
群內跟老板討論哲學后被辭退 工資也沒領到
上周一,今年34歲的丁先生到成都鮮譽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正式上班,該公司主要業務范圍是銷售海產品。“應聘的是區域經理,試用期工資3500元每月。”丁先生沒想到,還不到一周時間,他就被這家公司口頭通知辭退。
丁先生覺得,被辭退與11月21日跟公司老板關于人生哲學的一場對話有關。“當時老板在微信群里說哲學觀點,我不同意,后來就被管理人員移出了微信群。”
在丁先生提供的微信截圖中,在“某商學院”微信培訓群中,一位何先生發言:“海參的生存哲學,至柔示人,實則至剛。”何先生還補充道:“一只從五億年前生存到如今的海洋生物,無疑是令人肅然起敬的生靈。”丁先生回應說:“那是海參弱小,不得已而為!若是強大,必定要脫穎而出!”
在另外一張微信截圖上,何先生說,“海參是中華民族生殖崇拜的一種體現。”丁先生回復:“董事長的觀點很好,但企業用人繼續用海參,也需要錐子!”何先生回復:“那用干海參就行了,尤其用我們的鮮譽極參,純凈,不帶一點雜質,刺刺挺拔。”丁先生繼續接話:“既需要柔性哲學,更要舍我其誰的霸氣。”但說完這句話,丁先生就被移出該群。
丁先生告訴成都商報記者,這位何先生是該公司老板,也是公司法人代表。昨日,成都商報記者通過成都市工商局查詢得知,成都鮮譽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確實與該微信截圖的姓名吻合。
“之后我就收到短信,讓我下周一不要來了。”丁先生覺得很納悶:只是哲學討論,反對老總意見“被辭退”,工資目前也沒有收到。
公司回應
“海參哲學”只是催化劑 主要系業務素質不達標
昨日,成都商報記者電話聯系上該公司人事部負責人周先生。周先生表示丁先生此前確實是該公司員工,“讓他離職主要原因是達不到公司要求。”周先生解釋:“(丁先生)業務專業知識沒得,業務基礎知識沒得,在學習上屬于那種油鹽不進的學生。”周先生說,將丁先生辭退的決定,并不是在“探討海參哲學觀點相左”以后,而是“在21日下午經過討論決定讓他周一不來了。”
為何辭退通知是在晚上微信群發言被踢之后呢?對此,周先生解釋,那個微信群是一個每周授課群,老板何先生是主講人之一,“群內都是國內水產營銷大佬和水產界領軍人物。”周先生說,“(他)不尊重群內規矩,老師講課(他)就亂說話、違反課堂秩序,我們也打過很多次招呼,他一直就不聽。”
“我當時不在群內,我21日晚上接到指示,說他(丁先生)是教不好的那種學生,公司在試用期肯定要辭退他。”周先生強調,“21日下午已經討論了周一不讓他再來,當晚決定正式通知他不來了。”成都商報記者詢問,是不是可以理解為跟“海參哲學”這事還是有一定關系?周先生表示,“也可以這樣理解”,但“海參哲學”事件最多是催化劑,主要原因還是丁先生業務素質不達標,不遵守公司紀律。
對于不給工資的說法周先生予以否認,表示將會在公司例行發工資的下個月中旬結算丁先生的試用期工資。至于未提前一個月告知辭退情況,周先生強調:“他在試用期內,我們告知他了。如果他對這方面有異議,可以找勞動監察部門。”
律師說法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 不提前告知有條件
對于公司的說法,丁先生并不認可,“他(公司)屬于無故辭退,從頭至今都沒解釋辭退原因。除發了條短信“你下周一不用來了”外,直到現在電話也沒有打一個,也沒說辭退我的原因。對于辭退原因我無所謂,但你要跟我說。”丁先生表示,將于今天再次前往該公司理論并討薪。
昨晚,成都商報記者聯系上成都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劉真含律師,對方表示試用期要辭退也需要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按照《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等,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提前告知。
劉律師強調,如果不滿足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中,是其他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則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并且提前3天告知勞動者。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微信群內 和老板談哲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