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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全家腐”到“全家哭”是等距同構
縱觀黨的十八大以來查處的大案要案,腐敗分子的違紀違法行為中往往有家人參與其中,有的是夫妻幫,有的是父子兵,更有甚者全家“總動員”。他們不是團結在一起干事創業,而是相互“抱團”貪污受賄、非法斂財,導致最終一起走上不歸路。“全家腐”的家族式腐敗讓人痛心、引人深思。(2015年10月26日《中國紀檢監察報》)
“全家腐”必然是“全家哭”。領導干部必須對家庭負責,負教育管理之責,負安全幸福之責,自己帶頭從嚴要求,真正做到自己清、家人清、親屬清、身邊清,這是事業之幸,也是家庭之福。這是今年4月30日河北省委原書記、省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周本順講專題黨課時說的一番話。然而,在周本順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的通報中,其違紀行為中就有這樣一條,“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禮金、禮品,為其子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家風敗壞、對配偶子女放任縱容”。“全家腐”必然是“全家哭”,恰如其分地在他自己身上得到了極好的應驗,令人扼腕。
“一人不廉,全家不圓。”當前,有的黨員領導干部受封建觀念的影響,一旦獲得權力,便把家庭甚至家族利益放在首位,認為自己有為家庭或家族謀取利益的“義務”,使原則在親情面前變通,底線在人情世故中失守,甚至把感情和家族利益凌駕于黨紀國法之上,形成了家族式腐敗、抱團式腐敗。周永康、薄熙來、徐才厚、令計劃、蘇榮等人的落馬,都帶有“全家腐”甚至是家族式腐敗的特征。“夫妻店”“父子兵”“親兄弟”……腐敗到“家”,最終釀成的只能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人生悲劇,成為從“全家腐”到“全家哭”等距同構的典型例證。
毛澤東同志曾經強調:“戀親不為親徇私,念舊不為舊謀利,濟親不為親撐腰。”黨員領導干部關心家人、幫助親人都是人之常情,但不能讓親情凌駕于原則之上,更不能置身于黨紀國法之外,搞“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和“前門當官,后門開店”那一套。古人早就留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的告誡,“齊家”是維系“修身”與“治國”的精神紐帶,居家正,方能居官正。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必須正確對待親情、對待家族,做到“發乎情,止乎禮”,關愛不溺愛、善待不縱容,形成良好家風,以好家風滋養好作風,做到管好自己不出事、管好家人不添亂、管好下屬不掉隊,這是個人之幸、家庭之幸、社會之幸、國家之幸。
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不論時代發生多大變化,不論生活格局發生多大變化,我們都要注重家庭建設,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風。”中共中央近日印發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再次提出,黨員領導干部要“廉潔齊家,自覺帶頭樹立良好家風”。這都是防止“全家腐”演變成“全家哭”的“靈丹妙藥”。要樹立良好家風,就必須從“謀事要實、創業要實、做人要實”入手,嚴格家教、嚴明家訓、嚴守家規、嚴肅家風,把家風建設作為“三嚴三實”的一個“修煉所”、“檢驗場”,多打“預防針”、建好“后花園”,讓“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成為處理公與私、小家與大家、個人與群眾關系的基本準則,成為治家的根本遵循,避免“禍起蕭墻”,堡壘從內部攻破,上演從“全家腐”到“全家哭”等距同構的悲劇。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全家腐” “全家哭” 貪污受賄 腐敗分子 家族式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