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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臺永久性保護生態區域考核方案
新華社天津10月25日電(記者周潤健)天津市日前出臺永久性保護生態區域考核方案(試行),其中明確規定,綜合評定結果將作為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有關部門永久性保護生態區域專項資金分配重要依據。
按照方案,考核分為永久性保護生態區域保護和管理工作考核和生態用地考核。工作考核對象為對永久性保護生態區域負有保護、管理職責的區縣人民政府和對永久性保護生態區域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市有關部門。生態用地考核對象為對生態用地負有保護、管理職責的區縣人民政府和市有關部門。
工作考核內容包括是否建立永久性保護生態區域工作機制、是否建立永久性保護生態區域監察巡護制度、是否開展市管生態用地管護和修復工作等。生態用地考核內容包括生態用地主要功能保護情況、保護措施執行情況、生態環境狀況等方面。
考核方式包括自查、材料審核、現場核查和綜合評定。該方案明確表示,考核工作組根據對考核對象的審核、核查情況,對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有關部門永久性保護生態區域考核結果進行綜合評定,并于每年12月底前將綜合評定結果報市人民政府。綜合評定結果作為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有關部門永久性保護生態區域專項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
據了解,該方案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完)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天津 永久性保護生態區域 考核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