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 要聞
民政部、全國婦聯聯合發文加強家暴受害人庇護救助工作
新華社北京10月21日電(記者朱基釵)日前,民政部、全國婦聯印發了《關于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庇護救助工作的指導意見》,對充分發揮民政部門和婦聯組織的職能作用,積極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庇護救助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
據介紹,近年來,民政部會同全國婦聯指導推動各地民政部門與婦聯組織加強合作,依托救助管理機構成立“家庭暴力庇護中心”,積極為因家庭暴力無家可歸或有家難歸的受害人提供庇護和臨時救助服務。全國有近400個城市依托救助管理機構設立了“家庭暴力庇護中心”。據不完全統計,2008年以來全國各救助管理機構庇護救助家庭暴力受害人5萬人次左右。
《意見》將常住人口及流動人口中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全部納入庇護救助范圍,明確了未成年人特殊優先保護、依法庇護、專業化幫扶、社會共同參與等原則,確定了及時受理求助、按需提供轉介服務、加強受害人人身安全保護、強化未成年受害人救助保護等主要環節和工作內容,并從健全工作機制、加強能力建設、動員社會參與、強化宣傳引導等方面提出了具體工作要求。
《意見》要求,救助管理機構應開辟專門服務區域設立家庭暴力庇護場所,實現與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服務區域的相對隔離。對于年幼的未成年受害人,要安排專業社會工作者或專人予以陪護和精心照料。民政部門和救助管理機構可以通過購買服務、項目合作、志愿服務等多種方式,鼓勵支持社會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法律服務機構參與家庭暴力受害人庇護救助服務。
《意見》明晰了民政部門和婦聯組織在家庭暴力受害人庇護救助工作中的職責分工和協作機制,將推動各地民政部門和婦聯組織發揮各自優勢,共同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庇護救助工作。(完)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民政部 全國婦聯 家暴受害人 庇護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