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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差旅費僅隔兩年再調整 財政部回應:可調動出差積極性

2015年10月21日 09:12 | 作者:沙璐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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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中央國家機關差旅費僅隔兩年再調整 財政部回應

 

中央國家機關差旅費僅隔兩年再調整 財政部回應

 

  從明年1月1日開始,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住宿費將執行新標準,部級官員在北京、上海兩地的住宿費標準最高為1100元,較原標準提高300元;其他省份住宿費標準則為800元或900元。此外,司局級干部和處級及以下干部的住宿費標準也根據城市不同,有不同程度的上調。

  11個城市部級干部住宿費標準上調

  昨日,財政部下發《關于調整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住宿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提出自2016年1月1日起,調整2013年下發的《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所規定的差旅住宿費標準。

  其中,調整北京、上海等11個城市部級干部住宿費標準、7個城市司局級干部住宿費標準和33個城市處級及以下干部住宿費標準。

  新京報記者發現,原標準規定的部級干部住宿費標準均為800元,城市地區之間沒有差別。此次11個城市部級干部住宿費標準進行調整,也各有差異,北京和上海上調最多,從800元提高到1100元,上調300元,而南京、杭州、福州、廈門、鄭州、廣州、深圳、成都、昆明均提高了100元,達900元。其余仍為800元。

  司局級干部住宿費標準北京上調150元

  北京、天津、上海、杭州、廈門、廣州、深圳這7個城市司局級干部住宿費標準也不同程度進行了上調,從10元到150元不等。其中,北京從500元上調至650元,上海從500元上調至600元。

  此外,處級及以下干部住宿費標準除海口、拉薩、西寧外,其他33個城市均有上調,幅度從10元至150元不等,北京和上海分別從350元上調至500元。

  此次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住宿費調整也是近十年來第3次調整。據財政部網站信息,財政部于2006年印發《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出差人員暫時按照副部長級人員每人每天600元、司局級人員每人每天300元、處級以下人員每人每天150元標準以下憑據報銷。”之后一直到2013年底,財政部再次下發了《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2006版管理辦法廢止。

  - 焦點

  旺季去拉薩標準上浮50%

  本次調整中最值得關注的是,在拉薩、西寧、哈爾濱、海口、大連、青島這6個受地理、氣候等自然條件限制和季節性熱點影響較大的城市,引入了淡旺季概念,旺季住宿費標準分別上浮20%-50%。

  其中,拉薩和西寧的旺季為6月-9月,在此期間出差去這兩個城市,部級住宿費標準上浮為1200元,比淡季增加400元、司局級上浮為750元,其他人員上浮為530元,整體上浮比例為50%。大連市、哈爾濱和青島市的旺季(7月-9月)上浮比例為20%,海口的旺季(11月-2月)上浮比例為30%。

  為何拉薩和西寧旺季上浮比例最高,拉薩某五星級酒店的銷售人員表示,淡旺季酒店價格差別大,淡季普通標間500元,旺季會上調到700元。對于西藏旺季會上浮50%的比例,西藏自治區財政廳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這可能是一個平均價格標準,“西藏一些旅游城市酒店淡旺季差別大,從四五月份到十月份之前屬于旺季,酒店價格會貴很多”。

  房費應在限額內據實報銷

  《通知》稱,調整后的差旅住宿費標準是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到各省會城市、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出差的住宿費上限標準,各類人員應當堅持勤儉節約原則,根據職級對應的住宿費標準自行選擇賓館住宿(不分房型),在限額標準內據實報銷。

  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所轄地、州、市(縣)出差執行當地財政部門制定的差旅住宿費標準。各地、州、市(縣)差旅住宿費標準未制定公布前,可暫按其省會城市住宿費標準執行。

  - 追問

  1 為何僅隔兩年又調整?

  此次《通知》下發距離2013年出臺的《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僅隔兩年,各地方去年剛剛開始施行新的《管理辦法》,為何又再次進行調整?對此,財政部給出的解釋是,調整原因是在“綜合考慮近兩年全國各地區賓館(飯店)住宿費價格變動、實際工作需要、淡旺季等因素”后,經研究決定。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劉小川認為,調整標準與多個因素有關。以前政府官員出差按原來標準很難找到價格和條件都合適的地方,如在大城市,按處級350元的標準如果位置好的地方可能住不上三星級酒店,但由于二星級的條件以及身份等原因不愿住二星級酒店,會導致一些人可能采用變通的做法住超標準的賓館,比如將住宿費用計算在其他費用中報銷。

  “第二個原因是與市場接軌,保證政府正常的公務活動。”劉小川解釋稱,賓館作為企業,根據市場定價,價格往往超過政府定價,“之前政府的定價可能未考慮到實際情況,與市場價格有出入,這導致有些人不愿出差,影響了政府正常的公務活動”。

  2 是否會滋生腐敗問題?

  昨日,在《通知》公布后,很多網友指出,這可能會給腐敗以新的滋生空間,認為調整后的標準比較高。對此,劉小川表示,滋生腐敗問題不太可能。政府工作人員不是想出差就出差,這需要各級審批,是根據工作需要決定。

  不過有財政部門工作人員表示,這會調動大家出差的積極性。

  會不會出現虛報發票的情況?有財政部門工作人員表示,在某種程度上可能產生一些“暗示”作用,比如當地已經安排了住宿也照常報銷,或者報銷標準高花不出去的就找“票”報等,因此要警惕,高標準不能演變成多報銷發票。

  3 是否會導致酒店漲價?

  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住宿費標準提高,各大酒店是否會迎風漲價?對此多家酒店對記者表示,在當前國家“八項規定”的嚴格要求下,酒店基本在降價,不會漲價。

  記者調查發現,一些酒店價格近兩年來并未上漲,拉薩市拉薩飯店一銷售人員稱,“近幾年一直沒漲價,在中央‘八項規定’出來后,酒店價格基本在下滑,現在政府協議價1500元的套間之前都賣2000多”。

  北京新大都飯店是一家四星級飯店,其銷售經理表示,三年來普通標間政府協議價只漲了30元,從500元漲到530元,并表示如果記者訂房間可以抹掉漲價的部分,按500元算。這位銷售經理還稱,除了總統套房,酒店最貴的套房為850元,并表示三年來套房價格一直未漲。

  對此有網友質疑為何酒店價格未漲,差旅住宿費標準卻要提高,劉小川表示,由于不同四星級賓館定價不同,有的可能更高,政府可能做過調查,得出平均價格,取偏高的水平來確定。

  一位財政部門工作人員認為,提高標準主要是適應市場變化需要,同時減少由于原來的標準不夠產生的“轉嫁負擔”問題,從市場理性的角度講,標準的提高會更適應市場環境。

  - 落地

  北京將修訂標準 金額未定

  北京市財政局相關工作人員昨日表示,北京市的現有差旅費標準根據2013年財政部的《管理辦法》制定,2014年11月市財政局印發了《北京市黨政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對于此次財政部《通知》調整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住宿費標準,該工作人員表示,北京市會跟進,并根據具體情況對原有標準進行修訂,但具體金額尚未確定。

  本版采寫/新京報記者 沙璐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官員差旅費調整 財政部 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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