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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億欠款”警示契約意識
莆田市塔林村村民鐘女士由于沒有及時還信用卡的欠款,收到了一封來自福州律師所的催款通知,上面寫明鐘女士因透支銀行信用卡,沒能及時還款,須歸還本息21億多元。這讓鐘女士大吃一驚,因為自己僅僅欠款了5萬元,時間也僅僅只有半年。怎么會要還21億呢?(10月11日新華網)
21億元的催款律師函 驚動鄉鄰,讓當事人鐘女士難以接受,認為福州律師所的催款通知有主觀故意的嫌疑,然而,仔細對照新聞,福州律師所填寫卡號導致失誤一說比較合理,一是銀行發到鐘女士家里的催款通知就是6萬多、7萬多欠款,二是5萬元欠款半年時間,無論如何計算都到不了21億,兩相對比就會發現律師所實在是嚴重失誤。
一封錯得離譜的律師函,不僅給當事人的名譽造成了一定的影響,也間接地損害了律師所的信譽。如果鐘女士認為律師所的公開道歉依然不能挽回名譽損失,完全可以依據相關法律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正當利益,而不能采用現在這種“只分期還5萬本金,不還利息和滯納金”的做法。
當下,很多人都辦理了信用卡,信用卡是先將銀行的錢預支給客戶使用,只要客戶按期歸還,便可不支付利息。同時,為了保障資金成本獲得相關資本利潤,信用卡有一系列章程規定,如取現必須繳納手續費,若不按時歸還信用卡,會承擔利息和滯納金,直至銀行起訴等,而這些規定都是在客戶開立信用卡時雙方都明確知曉、簽署合同的。
然而很多人只看到了銀行借款的便利性,卻忽略了其約束力,比如鐘女士信用卡欠款5萬,沒能及時還款,幾次催款后依然置之不理,利息和滯納金自然水漲船高,如果鐘女士分不清自己的錯誤和律師所的失誤,執意眉毛胡子一把抓,惡意要挾,拒不按照合約歸還,不僅利息和滯納金會不斷上升,會帶來更大的經濟損失,還會留下老賴的信用污點,會影響信貸、乘坐飛機高鐵等交通工具出行等,終究得不償失。
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不僅是對司法機關的要求,也是法治社會公民的基本要求,現代社會公民參與金融理財活動日趨增多,而學習金融知識、提升契約意識、遵守合同章程也是亟待補上的課程。 試想,如果都像鐘女士這樣,隨便一個借口就可以逃避合同約定,試想,還有何金融秩序可言?
契約精神是商品經濟社會中的契約關系與內在的原則,自由、平等、守信是其要義。保障個人、集體、單位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維護契約公平是依法治國的根本要求,締約雙方共同維護才能更好地體現其價值。不要用要挾、無理的方式來主張自己的權利,更不要用違反法規的形式來對抗法律規則,合同雙方各自履行各自的權利與義務,契約信守精神才是契約精神的核心。強調社會契約精神,倡導并規范私人契約精神,崇尚規則、誠實守信、恪守各自的權利與義務,當是現代經濟社會的法律基礎和法治精神。(斯涵涵)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信用卡欠款 “21億欠款” 律師函 契約精神 名譽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