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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濟南急救車拒繳過橋費 “任性”司機掉頭離去
10月4日下午,一輛黃河醫院的120急救車因是否繳納過路費與濼口浮橋收費站工作人員發生爭執,最終在僵持十幾分鐘后掉頭離去。記者了解到,根據目前的相關規定,急救車并不在免收過路費之列。急救車是否應該繳納過路費也引發廣泛關注,有市民直指,急救車承載的是生的希望,搶出1分鐘的時間,就可能挽回一條生命,該急救車司機是在利用特定人群“刷特權”,而置生命于不顧。
事情經過
急救車司機
車輛接到通知,需要前往黃河北邊的鵲山接一位呼吸困難的病人,但在經過濼口浮橋收費站時,工作人員要求繳納過路費,收費站不應對急救車收費,拒絕繳納過路費。
收費站工作人員
根據規定,拉著病號的(急救車)不收費,不拉病號的空車收費。對于救護車一直都挺照顧,但是這次也不說明一下,拉著警笛就想開過去。
雙方均不退讓,收費站拒絕免費放行,司機回到車里等待,救護車只能滯留在收費口。
最終,在僵持了十幾分鐘后,救護車掉頭離去。
記者調查
急救車過路費不免收
記者檢索發現,急救車與收費站的矛盾并不僅僅存在濼口浮橋收費站。據其他媒體報道,綿竹、武漢、峨眉山市等地均曾出現相似情況。
對于病人而言,時間就是生命,急救車承載著病人與家屬的希望。有網友表示對急救車收費并不合理,“急救車屬于特殊車輛,要求其停車繳費毫無疑問會耽誤救援時間,如果出現司機沒帶錢的情況又該如何處理?”
然而,對于收費站的工作人員而言,按照規定收費本是職責所在。根據我國從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軍隊車輛、武警部隊車輛、公安機關在轄區內收費公路上處理交通事故、執行正常巡邏任務和處置突發事件的統一標志的制式警車,以及經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執行搶險救災任務的車輛,免繳車輛通行費。急救車并不在其中。
市民熱議
司機做法太不負責任
7日,記者與從事急救車駕駛多年的鄭先生取得聯系。鄭先生告訴記者,在濟南各個收費站向急救車收費的情況并不常見。“有些收費站看到是急救車會立刻放行,有些收費站雖然要求繳費,但向其說明情況后也會免費放行。”鄭先生表示。
針對4日發生的急救車滯留收費站一事,鄭先生表示,收費符合規定,不收費符合“人情”,避免發生爭執才能保證救援時間。
記者了解到,重慶市曾建設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醫療綠色通道,凡是進入“綠色通道”的急救車均免收過路費,只需刷一下急救車專用的公路卡便能通過收費關卡。
針對此事,有市民認為,急救車司機因為拒絕收費站收費就調頭返回是不可取的,本身急救車的急救行為就是由患者付費買單,過橋費已包含在費用里。更何況急救車承載的是生的希望,生命無價,豈能討價還價,耽誤一分鐘就可能延誤治療的良機,對于有任務在身的急救車而言,搶出1分鐘的時間,就可能挽回一條生命,因收費問題耽誤患者的寶貴時間,這是誰都不愿看到的結果。部分市民建議,這件事情負責任的做法,應是司機先繳費通行,事后再理論,讓交錢就不過,“反正耽誤的不是我”,如此“任性”的心理不僅是對患者不負責任,也是對生命的不尊重。
編輯:王瀝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