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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車載客被處罰 車主訴拼車軟件公司
天津的司機王先生今年6月下載了北京暢行信息公司推出的“嘀嗒拼車”軟件,利用空閑時間拼車搭載乘客。7月,王先生通過軟件接送一名乘客到天津市武清區城際車站途中被武清區運管站人員查獲,被扣車6天,罰款6000元。王先生認為,“嘀嗒拼車”在軟件中介紹稱拼車業務合法,為他提供了虛假信息,因此將暢行公司訴至朝陽法院,要求賠償各類損失6500余元。
法院受理車主起訴拼車軟件案
原告天津的王先生訴稱,今年6月21日,在看到由暢行信息公司出品的“嘀嗒拼車”廣告宣傳后,他下載并注冊了該拼車軟件,成為了一名“嘀嗒拼車”的車主。王先生稱,在注冊過程中,曾對拼車行為的合法性產生懷疑,但通過閱讀軟件內“常見問題”中關于“嘀嗒拼車服務是合法的嗎?”、“我拼到的是黑車嗎?”等相關解釋后,打消了疑慮。此后,本著互助原則,王先生在空閑時間利用該軟件拼車搭乘乘客。今年7月19日,王先生通過“嘀嗒拼車”接送一名乘客到天津市武清區城際車站途中被天津市武清區運管站人員攔停,并受到行政處罰,扣車6天,罰款6000元。
王先生認為,暢行信息公司的“嘀嗒拼車”在廣告宣傳及軟件說明中,均給車主提供了不違法的錯誤信息,致使認證車主受到處罰,給車主造成損失。故王先生訴至法院,要求暢行信息公司賠償車輛被運營部門罰款的直接經濟損失6000元、車輛扣留6天期間的折舊費用538.61元。朝陽法院目前已正式受理此案。
車主和拼車軟件就補償產生分歧
本案原告王先生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他住在天津,武清城際車站附近是其親戚住所,他當時準備前往親戚家,于是在“嘀嗒拼車”上輸入了他的行駛路線,“嘀嗒拼車”軟件將其與一名要前往武清火車站的乘客匹配。乘客剛上車不久,他就被武清區運管站人員攔下,由于女乘客無法說出他的名字,他因此被認定為非法經營。
王先生說,當天他的車輛被扣,于是便反饋給“嘀嗒拼車”,“嘀嗒拼車”工作人員受理后,告訴李先生,該事件公司并沒有責任,但是出于道義會給李先生提供不高于罰款額50%,不超過2000元的補償。李先生對此表示無奈,因此將“嘀嗒拼車”告上法庭。
對李先生車輛進行處罰的武清區運管所一名工作人員稱,目前武清不允許非營運車輛進行運營。他說司機搭載親戚,或者學雷鋒免費搭載乘客的行為沒有問題,但只要涉及到車費問題,哪怕是平攤油費也不行。一名工作人員建議說,如果被處罰的司機有意見,可以在運管站調檔申訴。
“嘀嗒拼車”稱軟件合法
北青報記者下載了這款名為“嘀嗒拼車”的軟件,軟件在常見問題中包括了“嘀嗒拼車服務是合法的嗎”,該問題答案稱,北京交通委在2014年1月2日發布了《北京市小客車合乘出行意見》,“嘀嗒拼車”合乘雙方是完全遵照《意見》制定的上下班互助型拼車方案。
軟件中的“拼車合乘協議”規定,乘客需要提前下單,并在收到車主搶單后10分鐘內支付經計算的費用,在到達目的地后,乘客確認此次拼車行為,車主將在次日12點后收到全額款項。司機和乘客約定不出現單次現金結算,雙方將進行基礎費用(含消耗的油、氣、電費用和高速公路通行費用)的分攤。原告王先生稱,車主次日拿到款項之前,乘客支付的費用先行支付給軟件平臺。
昨天下午,北青報記者以司機身份聯系了“嘀嗒拼車”,客服稱,如果司機因為拼車業務被扣車或是罰款,可以聯系公司,公司方面會進行核實,隨后派出專人來聯系司機,處理后續事宜。文/本報記者 楊琳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拼車 處罰 拼車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