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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環科院多人因“水專項”問題被追責
新華社北京9月23日電記者23日從環保部網站獲悉,環保部近日對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等單位“水專項”有關問題進行了調查處理,對相關人員進行了責任追究,其中,中國環科院多名負責人受到行政處分。
據環保部透露,根據環保部黨組統一部署,中紀委駐環保部紀檢組監察局會同有關部門,對中央第三巡視組向環保部反饋意見時提出中國環科院“重復立項、虛假立項套取資金”、“示范工程貼牌套取資金”兩個方面的問題進行了認真調查。
經查,中央巡視組提出中國環科院“重復立項、虛假立項套取資金”的問題,涉及內容抄襲、多頭交賬,濫用經費、疏于監管等;中央巡視組提出“十一五”期間“示范工程貼牌套取資金”的問題,主要涉及四個方面:一是責任關系錯位,立項程序失范,二是主體責任缺失,技術把關失真,三是項目選擇隨意,“貼牌”問題嚴重,四是財經紀律意識淡薄,違紀違規問題突出。
近期,環保部依紀依規對相關人員進行了責任追究,對有關問題進行了分類處理:給予水專項技術總師、第一技術責任人、總體專家組組長、中國環科院院長孟偉行政警告處分;給予課題負責人、中國環科院副院長宋永會行政記過處分;給予子課題負責人、中國環科院清潔生產中心主任喬琦行政警告處分;給予子課題負責人、中國環科院曾萍、彭劍峰行政警告處分;對子課題負責人、遼寧省環科院代秀蘭、東北大學蔡九菊進行約談;對中國環科院張林波、富國進行誡勉談話,暫停其三年內承擔環保科研項目的資格。
同時,對“十一五”期間水專項部分課題實施過程中存在問題負有領導責任的時任水專項辦有關負責同志進行誡勉談話;責成科技司(水專項辦)結合落實巡視意見,研究提出整改措施,修改完善重大水體專項科研項目相關管理制度,認真履行監管責任。
環保部還責成中國環科院收回以“技術服務”名義撥付沈陽大學的42萬元、撥付遼寧石油化工大學高科技開發中心的3.4萬元課題預算外經費;責成東北大學、撫順市環科院、大連理工大學等單位調整會計賬目,追回有關財政資金;將相關課題承擔單位涉嫌違紀違規問題線索移送屬地紀檢監察部門調查處理;責成有關部門就課題承擔單位在課題經費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約談單位負責人,進一步加強水專項資金監管工作。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環保部 水專項 套取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