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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將開展為期一年的景區門票價格專項整治工作
新華社北京9月8日電(記者安蓓、趙超)國家發展改革委8日宣布,將自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在全國開展為期一年的景區門票價格專項整治工作。專項整治期間,對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景區,各地原則上不出臺新的上調門票價格方案。
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國家旅游局下發《關于開展景區門票價格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整治重點是經營者不執行價格政策,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違法違規行為,政府有關部門制定門票價格中違反定價規則、程序規定的行為及門票價格虛高等問題。
《通知》要求,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景區,不嚴格執行規定的價格水平或浮動幅度,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提高門票價格,通過違規設置“園中園”、臨時門票、不同景區聯票等形式變相提高門票價格,不落實門票價格減免優惠政策,或采取價格欺詐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應立即糾正,依法予以處罰;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景區,門票價格明顯偏高,社會反映強烈的,由價格主管部門開展成本調查,引導適當降價;各類景區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的,應立即糾正,并依法予以處罰,保障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
發展改革委價格司有關負責人說,此次專項整治工作不同以往的一個特點是,不僅強調規范經營者的價格行為,同時對地方價格主管部門依法定價提出具體要求。
根據《通知》,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在定調價過程中,未依法履行門票價格成本監審、聽證、信息公開等程序的,應在依法履行各項規定程序基礎上,審核現行價格水平的合理性,并相應調整;未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景區門票價格調整間隔期、幅度規定的,應恢復至上調前的價格水平,或按規定重新核定、相應降低價格水平;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將門票收入用于景區正常運營以外其他開支,以及門票收入超出景區正常運營需要的,應相應下調門票價格。
《通知》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市場監管。采取集中檢查、隨機抽查、暗訪等形式,及時發現、依法從嚴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充分發揮12358價格舉報系統作用,及時處理群眾反映的景區亂收費行為。對執法查處的典型案件通過媒體曝光。在國慶等法定節假日期間,進一步加大旅游市場巡查力度,對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快速反應、即時立案、及時處理、迅速反饋。
《通知》提出,建立景區質量等級評定與門票價格水平懲戒聯動機制。建立健全門票價格科學管理長效機制,在總結各地經驗基礎上,研究制定深化景區門票價格改革的意見。(完)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景區門票價格專項整治工作 景區門票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