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政協·協商>協商 協商
讓更多困難群眾享受法治陽光
陜西省政協月度協商聚焦“加強和改進法律援助工作”
8月28日,省政協月度協商座談會就“加強和改進法律援助工作”進行專題協商。黨派團體代表、省政協委員、特邀專家學者直言不諱,與省司法廳等省級有關部門負責人坦誠交流,大家結合各自工作和調研實際,從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出發,積極提出具體建議,呼吁做到“有援能援”、“應援盡援”、“有援可信”。
法律援助是國家建立的保障經濟困難公民和特殊案件當事人獲得必要的法律咨詢、代理、刑事辯護等無償法律服務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作為一項民生工程,省政協委員,省律師協會會長、陜西海普睿誠律師事務所主任趙黎明提出,目前,法律援助門檻相對較高,手續相對繁瑣,尚未完全達到“應援盡援”,應該細化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降低受援門檻,簡化受理審查手續。建議通過組織開展專題調研,修改《陜西省法律援助條例》,把受援對象從低保人群向低收入人群擴展。
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就是讓更多的群體受益。省政協委員、陜西省職工體育協會主席康惠民建議從政府層面上幫助、扶持各級工會組織建立健全職工法律服務體系,從組織上切實為職工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服務和援助。省殘疾人聯合會黨組副書記、副理事長朱峰提出要加強殘疾人法律援助機構和隊伍建設,加大對基層殘聯殘疾人法律援助機構的扶持力度。省政協常委、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王清葉建議,要提前介入訴訟,完善制度保障,逐步實現援助律師對失足未成年人的全程法律保護。
“法律援助經費不足妨礙了應援盡援目標的實現。”省政協委員,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王松敏坦言:“在一些經濟困難的地區原本屬于援助對象的人,但由于經費困難所致沒能獲得應有的援助。”他認為,破解法律援助經費不足的瓶頸,首先各級政府應當承擔起經費保障的法律責任。全省仍有30%縣區沒有把法律援助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全省十個市級法律援助機構中有六個機構市本級每年投入不到20萬元。政府投入之外,也要有效的組織社會捐助,充分發揮法律援助基金會的資金募集作用。
“有難能援”主要解決的是人民群眾能否得到法律援助的問題。在實現“有難能援”的目標上,必先解決機構難尋、人員不足與經費短缺的問題。委員們提出,法律援助是政府責任,建議我省市縣領導把法律援助工作放在全面依法治國的總體布局中認識謀劃,把法律援助工作納入當地發展規劃和民生工程。省政協委員、陜西錦園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張陽秋說:“目前,全省118個法律援助機構中有正式編制的只有410人,專職律師僅有100余人,其余為臨時借調人員。法律工作者及專職律師的缺額較大,難以完成艱巨而繁重的法律援助任務。建議各級政府從實際出發,把法律援助納入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中,盡快按編制增加工作人員。同時,也可采取政府購買法律援助服務的方式,解決基層法律援助機構人員不足的問題。”
被援助者對援助信任度的高低,直接影響著法治公平正義的實現,要實現“有援可信”,就得從提高法律援助質量和改進工作機制入手。西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煒達建議應盡快建立全程跟蹤監督、落實到人、切實維護受援人權益為主要內容的法律援助監督制度。同時建立受援人投訴機制,對存在的辦案質量問題或受援人的投訴,法援機構審查并作出決定。建立全省統一的法律援助案件質量評估征信平臺,把辦案質量與辦案補貼及辦案資質相掛鉤。
對法律援助的宣傳重視不夠,也會影響到“有援可信”目標的達成。省政協委員、陜西法正平安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平安說:“切實解決弱勢群體不懂打官司、不敢打官司、不會打官司的問題,司法行政部門以及相關職能部門應實現上下聯動,創新法律援助的宣傳形式,形成全方位、多層次的宣傳格局。定期組織法律援助隊伍進社區、進學校、進工地,及時了解群眾訴求,加大媒體宣傳力度,力爭使法律援助家喻戶曉。”
編輯:薛鑫
關鍵詞:陜西省政協月度協商 “加強和改進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覆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