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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巡視這把“制度利器”
怎樣發揮好巡視組“千里眼”“順風耳”的作用,為黨的肌體做好“體檢”?如何充分運用巡視成果,助力全面從嚴治黨走向深入?近日,繼黨中央印發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之后,中央政治局常委、紀委書記王岐山在人民日報撰文,深度闡釋“新版”巡視制度,為用好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利器,指明了方向。
巡視制度,其來有自。歷史上,無論漢朝的刺史制度,還是明代的按察使設置,巡視制度一直是我國廉政文化的重要一環。我們黨在借鑒吸收傳統吏治監督方式的同時,探索建立了黨的巡視制度。從在黨成立初期,就制定巡視條例,到2009年成立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將巡視組的派出主體由紀委、組織部,提升到黨中央和各省區市黨委,巡視制度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中,一直起著無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熟悉電腦操作系統的人應該知道,殺毒軟件里有“病毒庫”,病毒是會不斷“進化”的,假如軟件不進行優化,病毒庫不進行更新,病毒就會跨越殺毒軟件的“防火墻”,侵害電腦。巡視制度,同樣如此。一方面,沒有重點就抓不出成績,一段時間里,巡視組巡視的內容過于寬泛,發現不了問題,遏制不了腐敗問題蔓延。另一方面,一些官員在貪腐、權錢交易、權權交易等問題上,手段越來越隱蔽。這些新變化、新情況決定了,巡視制度也必須“更新升級”。
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從巡視組組長一次一授權,沒有鐵帽子,到聚焦發現問題,“寧斷一指,不傷十指”;從創新巡視方式,開展專項巡視,回頭看、殺回馬槍,到強化監督,實現巡視全覆蓋,十八大以來,巡視制度不斷創新升級,成為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利器和重要抓手。正如習近平總書記在聽取中央巡視組工作領導小組匯報時的講話所言,“現在的巡視有點‘八府巡撫’的意思了,群眾說‘包老爺’來了,有‘青天’之感,有問題的干部害怕了”,這樣才能“增強震懾力”。
從十八大以來“落馬”的高級領導干部來看,廣州市原市委書記萬慶良出入會所、江西省原省委書記蘇榮違紀違法的問題等,這些不都是通過巡視發現的么?說到底,巡視制度的設立,一為發現線索,當好“偵察兵”,讓腐敗分子無所遁形;二為增強震懾,用發現腐敗,來遏制腐敗,震懾“不收手”的行為。從這個角度來說,也就能理解,為何王岐山認為巡視制度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利器”了。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巡視制度 巡視成果 強化監督 巡視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