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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漯河市政協原常委王華因涉黑被判死刑
本報鶴壁8月10日電 今天,鶴壁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河南省總商會原副會長、漯河市政協原常委王華等19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放火罪、故意傷害罪等案件一審公開宣判,王華等3人被判死刑。3月31日,本報以《“紅頂商人”涉嫌雇人放火卻逍遙法外》為題報道了此案。
法院判決被告人王華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放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20萬元;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30萬元;犯破壞生產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犯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據了解,王華曾被授予“河南省百佳慈善大使”等榮譽稱號,身兼河南省總商會副會長等社會職務,2007年后,還成為連續兩屆的漯河市政協常委。
法院判決被告人孫培國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放火罪等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10萬元;被告人孫培超犯放火罪、故意傷害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苗會菊犯放火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被告人方民、彭來喜等15人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賭博罪、故意傷害罪等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至兩年不等的刑罰,對其中3名被告人適用緩刑。
鶴壁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世紀90年代初期以來,王華以其開辦的華穎集團及多處賭博場所為依托,糾集、組織有前科劣跡人員和社會閑散人員,逐步形成了以王華為組織領導者,以孫培國、方民等為骨干,以彭來喜等人為成員,人數眾多、成員穩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開設賭場、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以及開辦華穎實業公司、騰達汽車出租公司、雙龍公交公司、萬通房地產公司、華穎廣告公司等經濟實體,獲取巨額經濟利益。該組織采取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多次實施敲詐勒索、故意傷害、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在漯河市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造成了重大、惡劣影響,嚴重破壞了漯河市的經濟和社會秩序。同時,鶴壁市中級人民法院查明了上述19名被告人分別還實施了放火、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破壞生產經營等其他犯罪事實。
鶴壁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分別構成了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放火罪、故意傷害罪等,遂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后,部分被告人當庭表示上訴。
編輯:薛鑫
關鍵詞:河南漯河市政協原常委因涉黑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