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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試點陪審員制度改革 28歲以上常住居民有機會參與審案
原標題:北京試點陪審員制度改革,部分區縣28歲以上常住居民可參與審案
新華社北京7月30日電(熊琳、吳琪)記者30日從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獲悉,北京市5家法院將開展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今后一段時間內,北京市東城、海淀、門頭溝、密云等區縣內符合條件的轄區選民或常住居民,均有可能成為人民陪審員參與人民法院的案件審判。
本次改革擴大了人民陪審員的選任范圍。人民陪審員的任職年齡從年滿23周歲提高到28周歲,學歷要求從一般大專以上降低到一般高中以上,但農村地區和貧困偏遠地區公道正派、德高望重者不受學歷限制。
同時,試點法院人民陪審員選任將實行“三個隨機”,即試點法院從符合條件的轄區選民或者常住居民名單中隨機抽選本院法官員額數5倍以上的人員作為人民陪審員候選人;再從通過資格審查的候選人名單中隨機抽選不低于本院法官員額數3倍的人員作為人民陪審員人選;審理案件中,通過隨機抽選方式確定參與案件審理的人民陪審員。
在相關案件的審理過程中,人民陪審員可就案件事實認定問題獨立發表意見并進行表決,可對案件的法律適用問題發表意見,但不參與表決。
今年4月,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決定,授權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等10個省(區、市)各選擇5個法院開展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東城、海淀、門頭溝、密云5家法院被確定為北京市試點法院。 (完)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北京 試點 陪審員制度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