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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民主黨派是如何最終形成的
民主黨派是指中國多黨合作制度中除中國共產黨之外的八個政黨的通稱,主要包括: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民革)、中國民主同盟(民盟)、中國民主建國會(民建)、中國民主促進會(民進)、中國農工民主黨(農工黨)、中國致公黨(致公黨)、九三學社和臺灣民主自治同盟(臺盟)。
1949年9月21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在北平召開。當時參加會議的黨派除中共之外,另有11個民主黨派。他們是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國民主同盟、中國民主建國會、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國致公黨、中國農工民主黨、九三學社、臺灣民主自治同盟及中國人民救國會、三民主義同志聯合會和中國國民黨民主促進會。會議通過了《共同綱領》,選舉產生了中央人民政府。
1949年11月,第二次中國國民黨民主派代表會議在北京召開,決定將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三民主義同志聯合會、中國國民黨民主促進會和國民黨其他愛國分子,進一步統一為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三民主義同志聯合會和中國國民黨民主促進會宣告結束。12月,中國人民救國會以“歷史使命已完成”之由,在北京宣告解散。與此同時,民盟、民進、農工黨和九三學社的領導人也在醞釀準備解散組織,或與其他黨派合并。
1950年2月,毛澤東訪問蘇聯回到北京后,聽到救國會解散的消息,非常惋惜,認為救國會的結束是“不應該的”,民主黨派“不但要繼續存在,而且還要繼續發展”,并立即委托中共中央有關負責人做好各民主黨派工作,統一全黨認識,堅持與民主黨派合作建設新中國。中國共產黨進一步調整了與民主黨派的關系,確立了對民主黨派的工作方針,即“幫助他們團結、進步和發展,在國家政治生活和祖國建設中同他們真誠合作,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各民主黨派也逐步打消了解散的想法,相繼召開各自的全國代表會議或中央全會,宣布拋棄民主革命時期的舊政綱,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并以《共同綱領》作為自己的政治綱領,在此基礎上進行組織整頓工作,提出“為建設新民主主義的共和國而奮斗”。至此,中國共產黨執政、各民主黨派參政的多黨合作政治格局初步確立。“民主黨派”的稱謂也成為八個民主黨派的特指稱謂。
1956年社會主義改造完成,我國階級狀況根本轉變,各民主黨派已經從階級聯盟性質的政黨發展成為以政治聯盟為特征的政黨。進入新時期,各民主黨派進一步發展成為各自所聯系的一部分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的政治聯盟,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會主義事業的親密友黨、是參政黨。(廉維亮)
編輯:孫莉姍
關鍵詞:八大民主黨派 多黨合作 民主黨派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