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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演義”背后的公益悖論
原標題:“食堂演義”背后的公益悖論
日前,河南省教育廳就永城市實驗高級中學部分學生沖擊學校食堂事件下發通報:5月14日晚自習后,該校部分學生因對食堂飯菜質量不滿,到食堂理論并與管理人員發生爭執,進而演變為群體性打砸行為。河南要求各地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管理,各設立食堂學校要成立由師生、家長組成的膳食委員會,參與學校食堂日常管理和監督。(7月12日 新華網)
這幾年,大江南北,從高校到中學,“砸食堂”似乎成了轉相染易的流感。毋庸置疑,學生以暴力的姿態表達吃飯的訴求,并不契合程序正義,該責罰的自然也不容寬縱;但更值得反思的是,教學差一點、環境壞一點,學生都能忍,而為什么在吃飯問題上往往容易群情激奮、繼而揭竿而起?答案也許只有一個:忍無可忍。
學生對飯菜質量不滿,這自然是冰凍三尺之事。校方若是不知情,則屬于失察;若知情不理,則處置不力。群體事件的肇因,固然是“烏合之眾”的心理使然,但從學生的描述來看,亦有權益訴求不得彰的宿怨。一碗飯、一份菜,都成為權力盤剝的唐僧肉,學生民怨沸反,也就是遲早的事了。
2013年9月14日,河南柘城縣第二高級中學發生了一起學生打砸事件,盡管“千人打砸”之說甚為夸張,但“當時確實發生了學生與餐廳人員爭吵掀翻桌椅的情況”;2014年11月4日晚,廣東省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校人和校區,部分學生因不滿飯堂價格貴等原因,在宿舍以扔垃圾、起哄等形式抗議;2015年3月20日,貴州省普定縣第一中學學生打砸學校,也與食堂有著直接關聯……本該為學生服務的食堂,究竟怎么了呢?
這個問題,要回到學校食堂的屬性與行為上來回答。理論上說,學校里的食堂,應該與公立醫院差不多,保障基本需求與安全的公益屬性是第一位的。但在現實生活中,學校食堂卻多以外包的形式壟斷經營。學校坐收租金,反正價高者得,最終,羊毛出在羊身上,校方以封閉式管理保障學校食堂的“剛需”,這算是對經營方出高價的投桃報李;而食堂則在壟斷位置上作奸犯科,要么偷工減料、要么李代桃僵,我的地盤我做主,無視學生作為消費者的基本權益訴求。一旦瑣細爭執成為壓垮雙方博弈秩序的“最后一根稻草”,則場面失控而終不可收拾。
公共服務外包,契合效率優先的原則。市場經濟這么多年,學校當然也不能什么都做。但問題是,食堂外包的意思,并不是圈地自肥,更不能甩手不理;而應該接受正態競爭,在更多監管責任與更嚴專業要求的規制下,保本微利,而非小本暴利。“食堂演義”的背后,昭示的是學校食堂的公益悖論:立的是為學生服務的牌坊,干的是比銀行、地產、高速路更賺錢的行當。可惜學生菜基數小、總價低,羊毛薅起來自然比較難看,東窗事發只是時間長短的區別。
化解學校食堂的危機,膳食委員會是治標之策,或能平衡各方意見與想法。根本而言,還是要厘清食堂的屬性定位,在租賃制度、職能監管、學校責任等層面給定基本范式,把可能的貓膩杜絕在明處,別讓食堂成了少數學校金庫的印鈔機。(鄧海建)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食堂演義 公益悖論 食堂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