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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規定時間懷孕 奇葩笑話太荒唐
原標題:“按計劃懷孕”是個笑話
近日,一張《關于加強員工計劃生育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的截圖,引來網友紛紛吐槽。《通知》上說,女工須在單位規定時間內懷孕,對未按照計劃懷孕而影響工作安排的,一次性罰款1000元,同時在職務晉升,評優評先等方面不予考慮。記者聯系到發此截圖的焦作市山陽區信用聯社一位女工,她很無奈地告訴記者:找份工作不易,也只能按通知規定時間去懷孕了。(7月2日《大河報》)
焦作市山陽區信用聯社負責人說話了:單位新來了一批女大學生,她們都到了結婚生子的年齡,如果在某個時段集中生育,就會影響正常工作。為避免“扎堆生孩”引進了這個規定。這個規定還不是原創的,而是引進的。這說明一個問題,有這種情況的地方還真不少。
這樣的規定不知道會傷害了多少“穆桂英”?我們已經告別了昔日那個“男主外女主內”的時代,以往的“內人”、“家里”的對結婚女性的專用稱呼也變成了“愛人”、“妻子”。這說明時代在變化,男人和女人都獨立了,都有事業了。男人可以建功立業,女人也可以“奮戰沙場”。很多女性就成了新時代的穆桂英。她們在經濟發展中,在各項事業中,發揮著自己的聰明才智。
生孩子的女人才是完整的女人。但是,要不要生孩子,何時生孩子,那也是女性的權利。當信用社為了自己的利益,而給女性規定生孩子時間的時候,這顯然是有問題的。
按照這種規定,女性從準備懷孕就要向單位匯報:我準備要孩子了;我可能懷上了。因為只有這樣匯報,單位才好安排工作,這豈不讓人笑掉大牙?按照這家單位的設想,就是分批安排女職工懷孕,防止出現“扎堆懷孕”的情況。什么時候懷孕也不容易控制。假如說,單位安排好了懷孕時間,A 是3月份,B是4月份,C是7月份。這樣倒是可以不出現“扎堆懷孕”了,問題是想懷上就能懷上嗎?
別說是自然狀態下的懷孕,就是采用醫學手段,也未必能做到。懷孕不懷孕原本就不好控制,按照“規定時間”懷孕更是難以控制,這違反了常識。最為關鍵的是,即使能做到“想懷孕就懷孕”,也應該把權力交給當事人。有的女性也想干一番事業,她們也有著自己的職場規劃,她們想成為女中豪杰,我們這樣的制度是不是就扼殺了穆桂英們的夢想了?
值得思考的問題是:“按時懷孕”雖然奇葩,單位利益是不是也要考慮?眼下的信用社其實就是企業。企業為孕婦背負的經濟負擔,是不是需要一定的外部介入?比如可以降低稅費,或者給予優惠政策?在經濟上不讓企業吃虧。如果不能解決這個問題,“用工不要穆桂英”就會成為社會問題。(郭元鵬)
編輯:水靈
關鍵詞:按規定時間懷孕 懷孕 女工懷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