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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空軍女童命案:士兵坐冤獄796天 獲賠159萬
中新網6月30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空軍作戰司令部19年前發生謝姓女童遭性侵殺害命案,軍方錯殺士兵江國慶后,檢方起訴另一士兵許榮洲并羈押176天。臺灣“最高法院”認為沒有直接證據證明許榮洲犯案,判決許無罪確定。許聲請刑事補償,“最高法院”29日判決補償許159.2萬元(新臺幣,下同),全案定讞。
謝姓女童遭性侵殺害案,軍方冤殺江國慶,檢方誤關許榮洲,兩案法院均依“刑事補償法”,共判補償逾億元,但殺害女童的兇手至今不知是誰。
1996年臺灣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5歲謝姓女童遭性侵殺害案,軍方逼供冤殺士兵江國慶,法院依“刑事補償法”,判賠江母1億318萬元。特偵組重啟調查,依據女童陳尸廁所內窗戶木條上有許的掌紋,認定與江睡上下鋪的同袍許榮洲才是兇手,將許起訴。
臺灣高等法院審理時,認為木條上的掌紋無法證明是許在犯案時留下,且當年刑事局檢驗掌紋無血跡反應,加上木條已遺失,又沒有其他證據證明許犯案,改判無罪。案件上訴“最高法院”,去年駁回定讞。
許榮洲無罪確定后提出刑事補償,他以被羈押796天、每天5000元計算,求償398萬元。“最高法院”審理認為,許雖受身心與名譽極大痛苦,但他在偵查時認罪,要自負部分責任,改以每天補償2000元計算,判決補償他159.2萬元,全案確定。
許榮洲29日獲補償159萬元定讞。臺灣防務部門與“監察院”均無評論。防務部門表示,許榮州遭羈押796日,補償費用由司法編列并補償,不是由防務部門賠。
編輯:曾珂
關鍵詞:臺灣空軍女童命案 臺灣空軍士兵坐冤獄獲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