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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林業局扣4噸花梨木少掉1噸 領導:也許過磅時帶泥
當時查扣花梨木運輸車
當時查扣花梨木運輸車
原標題:8年減輕1389斤 海口發生罰沒花梨木“縮水”蹊蹺事
2006年5月26日和2007年5月26日,當時的海口市木材檢查站執法人員兩次查扣總重量為4180斤的花梨木,依照有關規定,對這兩批花梨木予以沒收并雙人雙鎖存放在單位倉庫里。后因倉庫存在安全隱患,于2009年6月27日報海口市林業局同意后,將此批花梨木移交給海口市林業局林政資源管理處(以下簡稱林業局林政處),移交時重量為3960斤,對于少了220斤的原因,當時木材檢查站的領導解釋為木材存放時間較長后水分減少導致。
令人奇怪的是,這批經過二至三年風干的花梨木,移交到了林業局林政處位于美蘭區靈山鎮的一家隔離苗圃后,2012年12月準備拿出來拍賣時,這次發現竟然少了1169斤花梨木。多位當時的執法人員告訴國際旅游島商報記者,這次丟失的花梨木,其中有一根長3米、寬30公分的老料。業內人士估算,這批丟失的花梨木價值在800萬元左右。墻未破,鎖未砸,為何價值連城的花梨木會不翼而飛,成了無頭案呢?
執法人員回憶:兩次罰沒花梨木4180斤
昨天上午,海口市木材檢查站原站長、現海口市林業行政執法支隊副支隊長陳如民,海口市木材檢查站原副站長、現海口市林業行政執法支隊綜合科科長吳清軍,海口市木材檢查站原副站長、現海口市林業行政執法支隊執法大隊長韓遠軍,在海口市林業行政執法支隊三樓會議室就查沒的花梨木存放在苗圃保管室丟失了1169斤的問題接受了記者的采訪。
陳如民告訴記者,2006年5月26日,根據群眾舉報,一輛車牌號為瓊A07520的運輸車準備違法運輸木材過海。當時海口市木材檢查站執法人員接到舉報后,立即安排執法人員前往各過海碼頭蹲守。當天16時46分,被舉報的運輸車輛緩緩駛入新港碼頭,執法人員立即將該車攔停,并向車主出示了執法證件。在車主的配合下,經執法人員仔細檢查,在該車上發現國家二級保護植物花梨木,執法人員當場要求車主出示《海南省木材運輸證》。在車主無法出示《海南省木材運輸證》及有關合法來源手續的情況下,執法人員當場作出《暫扣木材通知單》,對該批查獲的花梨木進行罰沒,經現場過秤,在該車上共查獲花梨木2960斤,后經專家鑒定,罰沒的該批花梨木為正宗海南花梨。
2007年5月26日,根據群眾舉報,一輛車牌號為瓊C13222的運輸車,準備從府城南北水果市場運一批木材到福建省。接到舉報后,當時海口市木材檢查站執法人員前往各過海碼頭蹲守。當天12時23分,被舉報的運輸車輛緩緩駛入海口秀英港碼頭,執法人員當即攔停,在車主的配合下,經執法人員仔細清查,在運輸水果的車輛上發現其中夾藏著國家二級保護植物花梨木。經現場過秤,在該車上共查獲花梨木1220斤。
第一次移交:三年內花梨木少220斤 領導解釋:自然風干木質含水量減少
陳如民告訴記者,對于查扣的兩批花梨木,該檢查站都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和《海南省木材管理辦法》之有關規定,對這兩批花梨木予以沒收并雙人雙鎖存放在位于海口市新港天橋附近原單位倉庫里,實行雙人雙鎖,平時鑰匙都是由海口市木材檢查站原副站長吳清軍和韓運軍保管,互相制約,缺一都打不開庫房之門。白天,倉庫就在大家的眼皮底下,晚上,韓遠軍副站長就睡在二樓,周末,站里還雇請專人看管。
“后來因為站里的一臺電腦丟失,站里就向海口市林業局做了匯報。2009年6月27日,海口市林業局原主要領導,以我站保管花梨木的倉庫不安全為由,吩咐局林政處岑處長口頭通知我站將罰沒的兩批花梨木移交林政處。”陳如民站長這樣說。
記者從海口市木材檢查站關于罰沒花梨木的情況說明中還看到:2009年7月26日,海口市林業局林政處岑處長及海口市木材檢查站吳清軍、韓遠軍以及工作人員楊杰、李永康、陳燕香和許少玲等共同將罰沒的兩批花梨木運往秀英港過磅。經現場過磅,罰沒的花梨木共計3960斤,雙方共同簽字辦理移交手續。
對于少了220斤花梨木,吳清軍和韓遠軍是這樣對記者解釋的,從查扣到移交,保管時間共計3年零兩個多月。期間,由于受保管倉庫環境影響,罰沒的花梨木在保管期間產生自然風干、水分蒸發、木質含水量減少,導致兩批花梨木損耗220斤,總體重量由原有的4180斤減少為3960斤就不足為怪了。
隨后,記者問,有讀者反映,海口市林業局將罰沒的花梨木移交到美蘭區靈山鎮一苗圃內,你們知道嗎?“知道,那是領導決定的,我們只負責移交,至于保管到什么地方,有沒有安全措施,那全是由領導拍板。”
第二次移交:花梨木又少了1169斤 領導解釋:也許過磅時花梨木帶泥巴
負責接收花梨木的岑處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這批貨物移交時,也沒有召開局務會議,當時只是主要領導口頭交代讓我去辦。2009年7月26日,收到這批花梨木后,我當場打了一張到海口木材檢查站移交林業局花梨木3960斤的收條。”
移交完后,他就將這批花梨木,按領導的意思拉到海口市林業局租的位于靈山鎮的隔離苗圃內,那里的工作人員都是聘請的。
“2012年12月8日,海口市林業局準備將罰沒的兩批花梨木進行拍賣,過磅時發現,原有的3960斤的花梨木,只剩下2791斤,一算賬這次少了1169斤,于是,我和陳如民站長向海口市林業局時任主要領導做了匯報。”岑處長這樣對記者說。
“怎么少的,也許是風干,也許當時過磅時,花梨木上面帶有泥巴?”岑處長這樣對記者說。
對于岑處長找出的這種理由,海口市木材檢查站多位工作人員對記者說:兩批花梨木移交時,已經有3年多的時間,風干之說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腳。再說,他們移交時,其中有一根長3米,寬30公分的花梨木老料卻不翼而飛。對于丟失花梨木的價值,多位業內人士稱,初步估計在800萬元左右。
“為何這時知道花梨木丟失,卻沒有選擇報警呢?”記者問?
“報不報警,那是領導定的,我的職責是給領導匯報。”岑處長這樣說。
新任局長:2014年6月報案
目前案件還在調查之中
為了澄清事實,當時海口市木材檢查站的多位執法人員對記者表示,好端端的單位倉庫不存放,為何要將花梨木存放到遠離市區的海口市林業局租賃的苗圃內,這家苗圃具備存放罰沒物資存放的條件嗎?如果不具備,領導為何又要將數額巨大的花梨木放在那里呢?
采訪結束時,一位知情者稱,新上任的李世高局長聽說一批花梨木存放在苗圃倉庫里,就和副局長、調研員等7名領導到苗圃查看,現場見到了一名男子,就驚訝地問,“你怎么在這里”,那男子就說,“我負責看花梨木”。
“你是誰?”有領導問,那男子說,“我是某領導的表弟”。對于這一說法,還有待公安部門進一步調查核實。
李世高局長告訴記者,2013年底,他擔任海口市林業局局長后,2014年6月份,按省市有關部門的要求,立即向海口市公安局報案,后案件移交到美蘭公安分局刑警大隊。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編輯:羅韋
關鍵詞:花梨木 海口市 林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