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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困境兒童:“失依”的天使 誰帶你飛翔……
原標題:聚焦困境兒童:“失依”的天使,誰帶你飛翔……
新華社記者楊玉華、周暢
六一兒童節(jié)的腳步尚未走遠,人們的心靈便被一則消息深深刺痛:6月9日23時許,畢節(jié)市七星關區(qū)田坎鄉(xiāng)4名兒童在家中疑似農藥中毒,經搶救無效死亡。
這是一個清楚的事實:近年來,我國在關愛兒童成長和未成年人保護方面取得了顯著的進步,一些有針對性的措施在各地頻頻推出。
這也是一個無法回避的現實和反差:當絕大多數的兒童享受著無私的關愛與呵護時,卻有這樣一群孩子,他們的父母已經不在或者因為種種原因“生而不養(yǎng)”、長期離開,更加上一些重大疾病的困擾,讓這些孩子失去了原本的庇護,遭遇到了超越他們年齡所應承受的痛楚。
在人們目光容易忽略的角落,誰來關注這些孤苦“失依”的天使?面對新的問題和新的形勢,現有的兒童福利制度和相關法規(guī)又該如何“織密”,確保及時向困境兒童伸出援手……事件在發(fā)問,人們在關注,社會在思考。
困境兒童牽動人心
這樣的生活也許并不為你所知:
江西省新建縣李旺、李干兩兄弟,父親離世、母親全盲、爺爺肺癌,弟弟李干遺傳母親青光眼右眼失明、左眼視力0.4,哥哥李旺年僅10歲就承擔起家庭重擔,一家人每個月僅靠不到1000元的低保維持生活,苦難之家的兩兄弟引發(fā)社會關注。
像李旺、李干這樣因家人生病、離世而陷入困境生活的兒童并非孤例。近年來,頻頻曝出的因父母不承擔監(jiān)護義務甚至漠視而事實無人撫養(yǎng)的境況,一次次讓人扼腕嘆息。
安徽省臨泉縣一名女童妞妞出生后就沒有見過父親回家,3個月時母親離家出走再無音訊,不到1歲時爺爺奶奶也相繼離開家去內蒙古打工,平日生活僅靠年近80歲的曾以種地維持一老一小的基本生活。而在妞妞不慎重度燒傷在手術室中急需監(jiān)護人簽字時,爺爺奶奶竟拒絕返回。
江蘇南京吸毒母親樂燕,因沉溺毒品,將兩個分別僅2歲和1歲的婦兒獨自丟在家中近兩個月,致兩個女兒慘死家中。
“兒童是社會上最弱小的群體,他們最需要呵護、最需要關愛。”安徽省在民政廳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yè)促進處處長張振粵說,一直以來,父母雙亡的孤兒和身患殘疾的兒童都是社會和民政的主要救助對象。近年來,越來越多有父母卻事實“失依”的兒童悲慘遭遇引發(fā)了社會對他們的關注,民政部門也在不斷擴大保障兒童的范圍。
據統(tǒng)計,僅在安徽省納入保障范圍的孤兒和困境兒童就超過2萬名。兒童節(jié)前夕,北京、上海、安徽等多地都開展了關愛兒童的活動,留守兒童、孤獨癥兒童、自閉癥兒童等多個兒童群體受到關注,一些處在貧困中用稚嫩雙肩扛起生活重擔和因各種原因無人照料的困境兒童也在此時更牽動人心。
現實倒逼下的思考
張振粵告訴記者,目前我國對“困境兒童”尚無統(tǒng)一定義,但流浪的未成年人、因其他原因暫時失去生活依靠的未成年人,包括事實無人撫養(yǎng)兒童、受艾滋病影響的兒童、父母服刑或戒毒期間的兒童、貧困家庭患重病和罕見病兒童等這些在人們觀念中“比較可憐”的孩子,都屬于“困境兒童”范疇。
近些年來,我國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取得了相當的進步。中國兒童福利周將困境兒童福利保障納入主題,江蘇啟動萬名困境兒童幫扶活動。但與此同時,不斷出現的困境兒童權益保護問題,無疑凸顯了這一工作的長期性和艱巨性,地域性差異、投入資源的不平衡等問題正成為新的課題,如何抓緊織牢織密未成年人保護這張制度大網顯得空前迫切。
有著多年從業(yè)經驗的安徽省律師協(xié)會未成年人保護專業(yè)委員會主任姚煒耀表示,比如有的困境兒童雖然父母健在,但事實上作為監(jiān)護人并未盡到責任,其行為涉嫌構成遺棄罪,理應追究刑事責任,但是這方面的規(guī)定比較模糊、不夠明確、操作流程不夠細化、可操作性不高。且我國法律規(guī)定有監(jiān)護人的未成年人不符合孤兒院、福利院的收養(yǎng)條件,這使得遭遇父母“生而不養(yǎng)”行為的兒童救助成為現實問題。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副主任張雪梅認為:“雖然我國對困境未成年人的資源分配投入不斷增加,尤其是近些年來,通過政策等形式確立了對困境未成年人的生活和發(fā)展保障制度,但資源的投入也存在著不平衡性和一定的滯后。”
在張振粵看來,目前對兒童保障的政策尚處于救助型福利,在實施中存在一定的“碎片化”特征,一些困境兒童出于種種原因尚未納入兒童福利惠及范圍。而目前各地政策尚未形成整體合力。“比如困境兒童的教育,在安徽,孤兒上安徽的大學都是免費的,但是安徽的孤兒上其他省份的大學是不免費的。地域上缺乏更高層次的統(tǒng)籌。”
讓“兒童優(yōu)先”撐起制度保障的藍天
據了解,目前一些省份正在努力擴大未成年人保障政策覆蓋面。在安徽,對父母雙方均患精神性殘疾、正在服刑或均是二級以上重度殘疾的;父母失蹤或棄養(yǎng)兩年以上,查找聯(lián)系不到父母信息的未成年人;未滿18周歲的感染艾滋病病毒兒童;父母被強制戒毒,以及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家庭兒童等,都被逐步納入保障范圍內。
張振粵認為,在對兒童保護的問題上,需要全社會形成一個共識,就是“兒童優(yōu)先”。“簡單說,就是遵循兒童利益最大化和任何制度兒童優(yōu)先的原則。”張振粵說,世界上許多國家社會福利制度的建立,都是從優(yōu)先建立和完善兒童福利制度開始的,建立起分類保障各類兒童的福利制度。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指出,為農村留守兒童、婦女、老人提供關愛服務,建立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制度。業(yè)內人士建議,在政府建立完善兒童福利保障制度的同時,應形成政府主導、非政府廣泛參與的困境未成年人保護體制,完善相關的醫(yī)療、教育、人社等制度,克服不利于兒童福利科學發(fā)展的障礙,建立以未成年人需求為中心的資源投入和相應保障機制,滿足未成年人不同層面的需求。
姚偉耀、張雪梅等業(yè)內人士建議,應完善未成年人監(jiān)護制度,明確臨時監(jiān)護和長久監(jiān)護的對象,將雖然有監(jiān)護人但是實際無法獲得有效監(jiān)護的未成年人納入政府監(jiān)護的對象范圍。細化監(jiān)護人監(jiān)護職責的履行,明確父母違反監(jiān)護職責應當承擔的具體、能夠有效執(zhí)行的法律責任。
同時,完善嚴厲追究監(jiān)護人責任的法律制度。對于惡意不履行監(jiān)護職責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監(jiān)護人,依法嚴格追究其法律責任。(完)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貴州畢節(jié) 留守兒童 農藥中毒 兒童保護 兒童優(yōu)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