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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登記制已實施一月 要求合葬也去法院立案登記
原標題:立案登記制已實施一月 法院立案數量普遍增長
從今年5月1日起,北京市各級法院開始全面推行立案登記制改革。如今立案登記制已實施一月有余,北青報記者從北京多家法院獲悉,在實施立案登記制的這一個月時間里,法院的立案數量普遍增長,其中民告官案件大幅增長。
法院立案數量增長明顯
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對人民法院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保障當事人訴權。今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記制改革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4月15日印發該意見,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對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保障當事人訴權。根據規定,《意見》于今年5月1日起全面施行。
北青報記者近日從北京多家法院獲悉,推行立案登記的一個月時間里,法院的立案數量普遍大幅增長。
根據四中院的統計,從5月4日至5月31日,四中院累計立案171件,日均立案8.55件。對比立案登記制實施前后的立案數據,立案登記制實施后四中院日均立案案件數比實施前增加了2.41件,增長幅度為39.25%。
根據懷柔法院的數據,今年5月該院受理各類案件1180件,比去年同期上升37.8%,其中民事案件821件,執行案件333件,行政案件26件。“從數據看,懷柔法院收案有小幅增長,增長明顯的是行政案件、執行案件。”懷柔法院法官說。
北青報記者從順義法院獲悉,今年5月份,順義法院共立案2678件,而去年這個時間,法院的立案數量是2000件,據順義法院法官估計,現在立案登記制才實施一個月,隨著實施時間的增加,立案數量還會有大量增長。“現在案件受理量比以前確實多了,相應地我們的工作量也比以前多了。”
民告官案件大幅增長
值得注意的是,5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新《行政訴訟法》中,立案登記被直接寫進了法條,一些律師學者估計,立案登記制度的實施,或許會使“民告官”案件出現“井噴”現象。北京多家法院的數據也佐證了這一點。
以四中院為例,四中院是全國首批跨行政區劃法院和本市首批整建制綜合改革試點法院。從5月4日至5月31日,四中院累計行政立案134件,日均立案6.7件。“立案登記制實施后行政案件增幅明顯,立案登記制實施前行政案件日均立案3.98件,立案登記制實施后日均立案6.7件,增長幅度為68.34%。”四中院法官說。
而根據懷柔法院的統計,在立案登記制實施的這一個月里,該院行政案件立案26件,而去年此時,這一數量是2件。
對于“民告官”案件大幅增長的原因,據四中院法官分析,一方面是立案登記制實施后對起訴證據的證明標準降低,另一方面是存疑立案使得案件數量有所增長,“還有就是《新行政訴訟法》實施后,原先由各區縣法院辦理的以區縣政府名義辦理的不動產物權登記案件轉由我院立案審理,也進一步造成我院行政立案數量的增加。”
而據一直在關注立案登記改革的學者分析,“民告官”案件的大幅增長是他意料之中的事情,“現在整個的社會法治環境、法治理念都在進一步完善,老百姓依法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意識在不斷上升;此外,目前推進的司法改革在努力拓寬老百姓維權的渠道,打通老百姓維權的障礙,暢通‘民告官’的入口。”
要求合葬也去法院立案登記
北青報記者從北京多家法院獲悉,在推行立案登記制的這一個月時間里,他們發現部分當事人對立案登記制仍存在誤解,不少當事人認為立案登記就是簡單的登記手續,無需任何立案審查,即可立案。
實際上,無論是此前的立案審查制度,還是目前的立案登記制度,兩者在立案前都需要進行審查。兩者不同的是,立案審查對實體方面審查得比較多,立案登記制則對當事人的起訴不進行實質審查,僅僅對形式要件進行審查。
據順義法院法官介紹,一些當事人的案件之前沒法受理,推行立案登記制之后,這些當事人覺得能立上了,就又來到法院,所以法院現在也收了一些奇怪的案子,比如要求合葬的、辦戶口的,這其中有些案件并不屬于法院管,但因為立案等機制的推行,這些案子還是要立,“對于實在沒法立的案子,我們會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如果當事人強烈堅持要立,我們會先收下,首先保證他們訴訟的權利。”文/本報記者 李鐵柱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立案登記制 法院立案 民告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