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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門“最牛違建”被強拆 打碎違法建筑的護身符
虎門“最牛違建”被強拆。廣州日報記者劉滿元 攝(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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欄目主持/廣州日報記者吳城華
【故事】
5月20日下午3時10分許,隨著“轟”的一聲巨響,一棟廠房轟然倒下,這標志著虎門史上最牛的違建強拆工作進入了一個實質的階段。據悉,被稱為虎門史上“最牛違建”的是一棟面積約1.5萬平方米的鋼混框架廠房。它因開挖占用虎門鳳凰山部分山體而建,被市國土局、虎門鎮政府等部門多次下發停建、自行拆除及復綠通知。據悉,該違建拆除后,將進行全面復綠工作。
【說說】
虎門“最牛違建”被拆除,大家拍手稱快。違法建筑不只是虎門有,也不只是東莞才有。在網上以“違法建筑”為關鍵詞進行搜索,出現了全國各地的400多萬個違建信息。
以虎門的“最牛違建”為例,根據市國土資源局虎門分局的一位負責人介紹,該局曾多次派工作人員前往下發停止施工和復綠通知,同時還多次聯合虎門鎮城市綜合管理分局前往該違建下發停工通知,但該業主拒不執行,反而督促施工單位加速搶建,一度令執法部門處于被動狀態。
當然,拆除違建也并非易事。按照程序,從執法部門下發整改通知書,再到執法部門提出的強拆申請獲批,前前后后下來,至少需要半年。但由于涉及的部門比較多,拆除違建工作往往一拖再拖,最后不了了之。
根據東莞目前處理違建的新政策,市城管局把違法建筑分為三類,即“歷史遺留違法建筑”、“在建存量違法建筑”和“新增違法建筑”,而區別三者性質最重要指標就是以2012年11月20日為時間節點。
按照新政策,“歷史遺留違法建筑”要補辦證件,“在建存量違法建筑”要停建,同時要遏制“新增違法建筑”。但根據2013年5月省里出臺的《城鄉規劃條例》規定,只要影響到重大公共利益時,無論是歷史遺留,還是新增存量都要迅速拆除解決。“歷史遺留違法建筑”不能變成違建者的護身符,更不能成為執法部門不作為的借口。
虎門拆除“最牛違建”不僅具有示范效應,更具有警示意義。遏制違法建筑需要加大普法力度,但是拆除“最牛建筑”就需要多部門的配合,避免權力不作為。
編輯:水靈
關鍵詞:虎門 最牛違建 被強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