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論>銳評 銳評
為了證明我是奶奶的孫子
這可能是我邏輯最混亂、心思最沉重的文章。寫下這些字時,正逢父親去世五周年,深切的懷念并不是因為家庭往事,而是我和母親在四處開具“我父親是我奶奶的兒子”“我是我父親的兒子”“我是我奶奶的孫子”一系列證明,每去開一次證明,就揭開一次傷疤。
父親是爺爺奶奶唯一的孩子,剛知天命便撒手而去。去年年底,我在路上看到某社區(qū)貼出《申領失獨家庭補助》的公告,咨詢相關部門后得知: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滿49周歲,只生育一個子女或合法收養(yǎng)一個子女,現(xiàn)無存活子女的,可以申領失獨補貼。這是好事啊,錢不在于多少,在于國家和社會對老人的一份責任和撫慰。但是,接下來的各種證明,讓我和母親實在為難了。
首先,根據(jù)規(guī)定要開具我父親是獨生子女的證明。翻箱倒柜,母親也沒找到奶奶的《獨生子女證》和《光榮證》,奶奶的工作單位早就被兼并重組,我們輾轉(zhuǎn)詢問得知,父親出生時還沒有獨生子女政策,更無這些證,奶奶的檔案和老同事也無處可尋。之后,我們又咨詢了公安、民政、公證、街道等多個單位,還是建議原單位開具證明最有效。最后,我們只能走后門,找到奶奶退休工廠的托管單位,蓋章出具了我父親是奶奶唯一子女的證明。
本以為這就可以了,沒想到居委會還要我證明:我父親是我奶奶的兒子,我是我父親的兒子,我是我奶奶的孫子,這豈不是太奇葩?居委會說戶口簿都是分著的,沒法直接證明,我和母親表示理解,就請多年生活在一起的街坊鄰居手寫證明求得幫助,但居委會希望我們?nèi)スC處公證,而公證處卻表示不辦理此業(yè)務。居委會態(tài)度倒是一直耐心,告訴我如果老人不能自己來辦理,我代辦就必須證明我是我奶奶的孫子,是她的監(jiān)護人,而且奶奶同意由我代辦且無親屬有異議……
沒轍,我又開具了爺爺?shù)乃劳鲎C明,無其他親屬證明,再次帶著鄰居和單位的證明,開車載上街道辦和居委會的工作人員到養(yǎng)老院去,請奶奶在有關材料上歪歪扭扭簽下了名字。奶奶簽名時的一幕讓在場的人無不動容,很久沒有開口說話的奶奶竟娓娓道來:“我老伴很早就去世了,就一個兒子也走了,還好有個孫子。感謝黨和國家還想著我,我出院后還會幫助你們搞好街道工作。”沒錯,我爺爺奶奶從退休到晚年一直在為我們所在社區(qū)工作,街道辦和居委會的老同志都心知肚明,一切手續(xù)都辦完了,居委會主任很客氣地對我說:“我經(jīng)常看你的節(jié)目,也了解你家的情況,但是我們得負責。”
跑了一個多月,多家單位,你們負責了,我們“腿折”了,我錦旗都準備好了。但行不行?不知道。補貼何時發(fā)?也不知道。而與“失獨補助”相應的入住養(yǎng)老機構(gòu)補貼、醫(yī)療護理補貼、大病一次性救助金等福利,我們都不敢奢望了。作為媒體人,工作中我是很理性地看待開證明的問題,它從一個側(cè)面反映了有關部門的認真態(tài)度和法律意識,但如果只是粗淺的理解且不能刪繁就簡,豈不就成了李克強總理的發(fā)問,“老百姓辦個事咋就這么難?政府給老百姓辦事為啥要設這么多道‘障礙’?”
編輯:水靈
關鍵詞:為了證明 我是 奶奶的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