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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險稅優試點七月前落地 月薪五千個稅每年少72元
原標題:健康險稅優試點七月前落地 月薪五千個稅每年少繳72元
人民網北京5月12日電 (張文婷)商業健康險個人稅優政策進入實質性階段。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保監會三部委發布關于開展商業健康個人所得稅政策試點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對試點地區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200元/月)。下一步各省級財政、稅務和保監部門應及時研究制訂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分別上報省級人民政府來最終敲定,并于6月30日前聯合上報財政部、稅務總局和保監會審核備案。
北京保險研究院院長姜洪表示,在國務院政策出臺短短6天后,就由三部委聯合發通知,要求開展試點工作,落實商業健康險個稅優惠政策,足以證明頂層對于商業健康險發展的支持。
月薪5000買保險個稅每年少繳72元
通知明確,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額扣除為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減除費用標準之外的扣除。試點地區企事業單位統一組織并為員工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應分別計入員工個人工資薪金,視同個人購買,按上述限額予以扣除。
如果以市民每月工資收入5000元計算,每月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為:(5000-3500)×3%=45元,而在購買商業健康險后,市民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為:(5000-3700)×3%=39元。如此計算,每年可少繳納個稅72元。由于稅率隨收入的上升而提高,投保人稅前收入越高,購買健康險每年可少繳納的個稅也越高。
稅收優惠對象的選擇有利于健康險覆蓋面的擴大
通知指出,適用商業健康保險稅收優惠政策的納稅人,是指試點地區取得工資薪金所得、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以及取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伙企業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經營者。
對于稅收優惠對象的選擇,在北京保險研究院舉行的商業健康險研討會上,北京保險研究院副秘書長蔡宇對記者表示,此次能夠享受稅優政策的對象,占總納稅額的大部分,對于保險公司來講,這類對象也是目前占主流的客戶群體,伴隨政策紅利的釋放,居民的保險意識的不斷將會增強,商業健康保險的覆蓋面將不斷擴大,為更好發揮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的協同效應打下基礎。
保險公司將在產品融合方面進行創新
對于享受稅收優惠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通知提出,將由保監會研發并會同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布的適合大眾的綜合性健康保險產品。對此,在北京保險研究院舉行的商業健康險研討會上,中央財經大學精算學院書記李曉林分析道,現在的健康險產品大多偏向理財功能,保障功能不足,之所以要對稅優產品統一研發,目的在于充分發揮其保障功能,根據大眾的需要,細化產品的內容。
他還提到,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無法滿足民眾需求,完全靠社會保險很難讓醫療深度達到一定程度,在這樣的前提下,商業健康險將對目前的社保進行多維度的補充,從而減輕大眾的看病壓力。
據測算,此次稅收優惠政策將個人購買商業健康保險稅前扣除的限額確定為年均2400元,與我國目前年人均衛生費用基本持平(2013年我國人均衛生費用為2326.8元),無疑將有效發揮政策的杠桿作用,通過鼓勵民眾購買商業健康保險,增強自我保障能力,進一步減輕人民群眾的醫療費用負擔。
就保險公司而言,此類稅優產品的開發也將帶動險企自身對于健康險業務布局的轉型,打造健康產業鏈將成趨勢,保險公司將從健康險產品設計、市場營銷,到運營過程中的核保、理賠、醫療資源配置、客戶服務,形成環環相扣的良性循環。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專業健康險公司而言,盈利問題一直是最大痛點。目前,國內有五家專業的健康險公司,2014年年報顯示,除和諧健康外,人保健康、平安健康、昆侖健康三家均虧損,當期凈利潤分別為-3.87億元、-1.23億元、-0.63億元。和諧健康當期實現盈利33.77億元,但其投資收益就高達43.12億元。
對于目前現狀,新華保險總精算師龔興峰表示,商業健康保險發展緩慢在于承擔風險方面有所欠缺,未來,如果能夠在合理的控制風險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必須做好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融合,在產品融合方面,他指出,在基礎醫療費用補償這一類,疾病保險,護理保險,或者是失能的保險都有很大發揮空間。
四直轄市全面試點
對于各省市試點城市的選取,通知指出,為確保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試點平穩實施,擬在各地選擇一個中心城市開展試點工作。其中,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四個直轄市全市試點,各省、自治區分別選擇一個人口規模較大且具有較高綜合管理能力的試點城市。
對此,光大永明總精算師張晨松預測,“對于各省市試點城市的選取,應該是前期社保開展基礎較好的省會城市或者具有代表性的地級市。”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健康險稅 試點 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