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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整治司法不規范“頑癥” 改革案件管理機制
原標題:最高檢整治司法不規范“頑癥” 改革案件管理機制
鼠標輕點,一份法律文書自動生成,千里之外的某地檢察機關只需通過本院的彩色打印機,就能將這份蓋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大紅印章的法律文書直接打印出來。而在幾年前,這份文書從北京輾轉到地方,得折騰好幾天。
“網上辦案不僅提高了檢察機關的辦事效率,更重要的是使檢察機關的司法行為更加規范。”最高人民檢察院案件管理辦公室主任王晉說,案管辦,這個最高檢里成立還不滿4年的新部門,已經成為強化檢察機關內部監督制約、提高案件管理科學化水平、促進司法規范和透明的有力抓手。
從分散管理到統一監管
“我來取湖北省一起民事抗訴案件的卷宗和文書。”5月7日,最高檢民事行政檢察廳檢察官王莉來到最高檢案管辦,向工作人員說。不一會,厚厚一沓卷宗、文書就準備好了,其中既有檢察機關的卷宗,也有法院的卷宗,分門別類、整整齊齊。“案管辦把我們從卷宗、文書的瑣碎管理中解放出來,幫助我們集中精力辦好案子。”王莉說。
2011年10月2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正式成立案件管理辦公室,對高檢院機關案件流程、案件質量和案件統計信息等進行集中管理。
“為什么要實行集中管理?因為檢察機關長期以來沿襲的以業務部門自我管理為主、案件辦理與案件管理不分的案件管理模式,已經不適應檢察工作發展的新要求了。”王晉說。
以前,檢察機關案件管理沿襲“誰辦理、誰管理”的傳統。由于業務部門辦案任務重,往往存在“重辦案、輕管理”的問題,加之部門間相對獨立的工作狀態,導致司法不規范的問題時有發生:有的法律文書管理松散,有的不嚴格遵守辦案時限,有的涉案財物查封、扣押、凍結以及管理不規范等。
案管辦首要解決的,就是改革案件分散管理模式,規范案件的來源渠道、立案環節和辦理程序。“我們建立起一套司法辦案管理新機制,對辦案期限、辦案程序、辦案質量等進行管理、監督、預警。”王晉說,案管部門統一負責案件的受理、分流和對外移送審核,改變了以往案件分散管理、難以及時全面掌控和監督的狀況。同時,案管部門還統一負責辦案流程監控,通過辦案風險評估、期限跟蹤預警、關鍵節點流程監控,有效防止違法違規辦案情形。“還有案件文書的監管、案件質量的評查、辦案情況的分析通報、律師接待的統籌協調等,也都是案管辦的職責范圍。”
從“軟約束”到“硬要求”
打開電腦上一份行賄犯罪案件的文書,從密鑰中導入自己的電子簽名,最高檢案管辦檢察官王旭完成了案件在自己手中的全部環節,文書也自動去到了下一個環節。
2014年,最高檢組織研發的統一業務應用系統在全國檢察機關上線運行。所有履行檢察業務辦理、審批職責的檢察人員,都要使用該系統進行辦案、審批工作,案件的各個環節都在網上操作、在網上全流程運行,各種案件信息都及時、完整、準確錄入,實現規范使用。
“把司法規范的‘軟約束’變成了網絡運行的‘硬要求’”,這是最高檢部署推行全國檢察機關統一業務應用系統時的口號。司法規范怎會軟?網絡要求如何硬?記者向王晉提出了疑問。
“司法規范軟不是指法律法規要求不嚴、標準不高,而是規則是死的,人是活的,有時候為了提高辦案‘效率’,辦案人員會自覺不自覺地‘靈活變通’一下。”王晉說。比如超期辦案,法律上對案件辦理時限有著明確的規定,但是辦案人員手頭案子一多或者案情一復雜,就會觸碰到這根紅線,在原來的管理體制下,只能事后發現,不能事中提醒,“但網上辦案只要在后臺設置一道小程序,通過黃燈紅燈提醒辦案人員注意辦案時限,這個問題就迎刃而解”。
“把案件辦理的各種要求通過技術手段固化在程序之中,辦案人員按照業務流程要求,才可以完成案件的辦理工作,使司法辦案過程可視、可控、可查。”案管辦負責流程監控的檢察官陳堅說,在辦案系統里,所有操作都會留痕,一個案子被哪些人瀏覽過、操作過,都有據可查。所有的文書都使用標準模板,按辦案節點配置,在系統內制作審批、統一編號、統一用印。此外,系統通過權限控制,進一步明確辦案過程中的職責分工,充分考慮案件辦理各角色的權限需求和保密要求,做到權限與職責相一致,確保落實辦案責任。
從神秘辦案到信息公開
“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對景春華立案偵查。”5月8日,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率先發布后沒幾分鐘,這條新聞就登上了各大門戶網站的重要位置。從2014年10月1日,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正式上線運行以來,這一幕屢屢上演。截至4月底,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在網上共發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268125件、重要案件信息37818件、法律文書231004件。作為最高檢重大案件信息的官方發布平臺,案件信息公開網的關注度火箭般躥升。
“在這個平臺上,不僅可以查詢到案由、辦案進度、強制措施等案件程序性信息,還能看到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制作的刑事案件起訴書、抗訴書、不起訴決定書、刑事申訴復查決定書等法律文書,并公開發布重大案件的辦理情況。”案管辦副主任劉志遠說,“此外,這個網站還是辯護與代理預約申請平臺,律師可以通過網站申請會見、閱卷、收集調取或提供證據材料、要求聽取意見、申請變更強制措施等,檢察院必須在法定時限內處理并回復。”
“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前提就得讓人民群眾知道發生了案件。以前,檢察機關顯得頗為神秘,辦理的案子往往秘而不宣,別說社會公眾,就連當事人有時也不知道案子到底進展到了哪一步。這樣的情形顯然不能與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新要求相符。檢察機關也在著力推動檢務公開,而其中的核心和關鍵就是案件信息公開。
“人民群眾不僅僅想要了解檢察機關的職責權限,更關注具體案件的進展情況和辦理效果。”王晉說,統一業務應用系統里設置了案件信息公開的辦理流程,只有完成案件信息公開工作,辦案流程才能終結,“案件信息公開網為全方位、全過程開展案件信息公開提供了強大支撐,社會公眾在上面可以查閱全國檢察機關公開的案件信息,監督各級檢察機關的司法辦案工作,這將倒逼檢察機關規范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記者 彭 波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最高檢 司法不規范 案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