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收藏·鑒寶>資訊資訊
南京警方立案偵查古宅遭拆毀案
據新華社電記者20日從南京市文廣新局獲悉,南京市級文保單位顏料坊49號古民居遭房企拆毀一案有最新進展。秦淮區公安分局日前以涉嫌“破壞名勝古跡罪”正式對此立案偵查。
2015年3月8日,位于南京市中山南路顏料坊地塊市級文保單位兩進建筑遭毀壞。3月18日下午,南京市文廣新局依法對這一毀壞文物案件進行處罰,并將有關案件線索依法定程序移交南京市秦淮區公安分局進行進一步偵查。秦淮區公安分局相關負責人20日向記者證實,該局以涉嫌“破壞名勝古跡罪”正式對此立案偵查。
據悉,此前由于顏料坊49號這座清代老宅屬于市級文保單位,是否屬于《刑法》和《文物保護法》明確追究刑責的“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存有爭議。
南京市文廣新局介紹,1987年兩高出臺的《關于辦理盜竊、盜掘、非法經營和走私文物的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處理破壞珍貴文物、名勝古跡的案件,對于不能移動的珍貴文物、名勝古跡(如古墓葬、古遺址、古建筑、古石刻、革命遺址、革命紀念建筑物、風景名勝區等),不以是否已確定為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為限。”
“顏料坊案確實適用于該條款。”南京市文化綜合執法總隊副總隊長蔡健說,過去,地方司法部門較少介入此類案件,致使破壞市級以下文物的行為難以立案,以罰代刑的情況較為普遍。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名勝古跡 文物 古宅 南京 拆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