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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同妻":現在過的就像離婚 還在乎一個證嗎
原標題:哈爾濱"同妻":現在過的就像離婚 還在乎一個證嗎
新晚報4月16日訊 目前,國內同妻人數約有1600萬,她們的知情權、性權利、配偶權,作為女人應得的一切被男同性戀丈夫無情地剝奪,生理和情感生活得不到滿足,內心被長期壓抑,卻羞于向人傾訴又不敢大聲申訴,她們往往怕被嘲諷和歧視,只能在虛擬的網絡社區中“同病相憐”、尋求寬慰,同妻的處境十分尷尬。
如何接受“老公的小三是男人”的現實?同妻群體的真實生活和內心感受又是怎樣的?本報記者和哈工大社會學系的研究人員,通過同妻QQ群多方輾轉聯系到哈市的3位同妻,說服她們勇敢地接受采訪。為了表示尊重,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名詞
“同妻”,是指與男同性戀進入婚姻關系、本身為異性戀的女性,是同性戀人群的衍生群體,也是社會中隱秘的弱勢群體。據估計,我國目前處于性活躍期的男同性戀者約有2000萬,同妻數量在1600萬左右。隨著社會文化趨向多元化,在傳統的家庭倫理束縛下,同妻在婚姻中承受著家庭暴力、少性甚至無性以及患艾滋病風險等巨大壓力。
現同妻
雨梅四十八歲,高中,家庭主婦,女兒二十一歲
“認識八天結婚,他全家都知道他是同性戀,就瞞著我一個人。”
自述
1992年我們通過朋友介紹認識。我當時覺得他人不錯,干干凈凈的,看起來特別斯文,身上還有很好聞的香水味,我一下子就被迷住了。
從見面到結婚只有8天的時間。在我們那個年代,“閃婚”是不太被人接受的,當時我父母都不同意,可我非要嫁給他。
婚后第4天,他開始對我“冷暴力”了,回家很少說話,1年內都沒有碰過我的身體,后來婆婆催他趕緊要個孩子,這才勉強與我發生關系。
對話
記者:他對你那么差,你沒有懷疑過嗎?
雨梅:沒有。因為他比我各方面條件優越,他能和我在一起,我也挺驚訝的。所以我一直覺得是我哪里做錯了,為什么別人家都過得好好的,而我的婚姻這么失敗。
記者:怎么發現他是同性戀的?
雨梅:他平時用電腦上網總是背著我,7年前有一次我出門忘帶東西回家去取,發現他QQ開著,聊天記錄里他說,要不是為了掩飾自己同性戀的身份,他都不會多看我一眼。更恐怖的是,我竟然發現,他全家都知道他是同性戀,就瞞著我一個人。
那一段時間我都要崩潰了。甚至想過自殺,但一想到孩子,我猶豫了。
記者:他不愛你,為什么不離婚?
雨梅:那個時候孩子還小,我不想給女兒一個單親家庭。
記者:他一點都不管孩子嗎?
雨梅:不管。對他來說,我只不過是傳宗接代的工具、照顧家庭的保姆。不,連保姆都不如,他掙的錢有一大半都花在了別的男人身上。
記者:這些年你是怎么熬過來的?
雨梅:我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了孩子身上,完全不知道自己是怎么過的,感覺自己沒有明天。
記者:孩子現在也大了,她知道嗎?
雨梅:知道。我們吵架時,不小心說出來的。
記者:她是什么態度?
雨梅:她怕我老了會孤獨,不贊成我離婚。我痛恨我的丈夫,不是因為他耽誤了我,而是因為他毀了我的孩子。
記者:今后有什么打算?
雨梅:我現在過的就是離婚的日子,還在乎一個證嗎?就這么拖著吧。
前同妻
樂彤三十一歲,碩士,大學老師,兒子兩歲
“離婚,是為了不再委屈自己,希望他不要再去傷害無辜的女人。”
自述
我碩士畢業后,在父母的催促下不斷相親,認識了他。戀愛的時候,我覺得他一切都正常。一年半之后,我們結婚了。
新婚第一晚,他竟對我說他陽痿。我當時還很傻的以為他太緊張了所以不行。在我沒有懷孕之前,他每周和我有1次性生活,幾乎沒有前戲直奔主題,可他為了要孩子還是很努力。當我確定懷孕了,他就經常出去玩,夜不歸宿。直到兒子出生兩年以后,我才發現他是同性戀,于是離婚。
對話
記者:懷孕時他表現異常,你還是把孩子生下來?
樂彤:當時我不能確定他是男同,需要證據。
記者:那你后來怎么確定的?
樂彤:我無意中看到他和一個男人的聊天記錄,找到了他們開房的賓館……
記者:和別人說過他是同性戀嗎?
樂彤:起初羞于啟齒,后來我和介紹人還有我的父母說過,介紹人和他認識十幾年,都不知道他是男同。
記者:你父母怎么說?
樂彤:我父母比較開明,他們沒有抱怨,就是讓我趕緊離婚。我糾結了好長一段時間,畢竟有孩子。
記者:如何提出離婚的?
樂彤:他是公務員,考慮到他的工作和身份,我沒有告訴他身邊的任何人,我想和平分手。沒想到,在我提出離婚的那一刻,他用煙灰缸砸了我的頭,當時就流血了。
記者:孩子呢?
樂彤:孩子剛2歲,必須跟我,我不能讓孩子受他父親的影響。我永遠都不會告訴他這些事。
記者:你還會結婚嗎?
樂彤:……(對話框里對方許久沒有回復)真的怕了,總怕再找一個還是男同。
記者:你現在還經常上同妻群嗎?
樂彤:是的。就算離婚了,以前的那些傷痛還在,不是一年兩年就能走出來的。我現在也經常開導其他同妻,不管離婚與否,都應該得到支持。
記者:作為同妻,我覺得你很勇敢。
樂彤:我只是不想再委屈自己了。我想告訴我的前夫,不要再結婚了,不要去傷害其他善良的女人了。
糾結中的同妻
曼娟三十歲,本科,公司職員,兒子四歲
“我能理解同性戀者的痛苦,可我的痛苦,誰又能知道?”
自述
我的丈夫比我大8歲,工作也比我好很多,經濟上我很依賴他。
婚后第二年的4月1日,他突然告訴我,其實他喜歡的是男人。他說我是個好姑娘,不想害了我,如果我想離婚,他凈身出戶。當時我還以為那是“愚人節”的玩笑話,可是他說完就“撲通”跪下了,一直哭。
不過,我們之間還有兒子。他對我說過,為了孩子,只要我不離婚,就算我在外面找男人,他都無所謂。
對話
記者:你們戀愛談了多長時間?
曼娟:談了將近兩年,沒有發現有啥不對勁。
記者:知道丈夫是同性戀后,你所遇到的問題都有哪些?
曼娟:每次面對他我都覺得特別扭。更重要的是,他和兒子關系很好,我怕兒子長大以后會被他帶入同性戀的圈子,也害怕自己會染上艾滋病。
記者:既然有這么多顧慮,為什么不離婚?
曼娟:他是一個脆弱又很內向的人,他每次都說想和我好好過日子。我能體會到他內心的痛苦。其實我還愛他。我也舍不得離開他。
記者:你有和別人提過這件事嗎?
曼娟:我曾和一個閨蜜說過,可是她不相信我,她覺得是我胡思亂想,無理取鬧。后來我就沒有再告訴任何人,包括父母家人。
記者:委屈嗎?
曼娟:特別委屈。說真的,就算老公在外面有“小三”,也比他的心里裝的全是男人要好。
記者:告訴閨蜜,是想讓她鼓勵你離婚?
曼娟:確實有這個想法。
記者:現在你又是怎么想的?
曼娟:同性戀不是他的錯。其實我也是幸運的,至少他對我很好。
記者:不會覺得難熬嗎?
曼娟:你知道同床異夢是啥感覺嗎?他躺在我身邊,卻感覺不到溫度。可是,我還是無法說服自己離開他,離,或不離,糾結充斥著每一天。
專家觀點
哈工大社會學教授唐魁玉認為,同性戀進入異性婚姻肯定會降低婚姻的質量。同妻悲劇的產生是多方面的,其根本原因不在同性戀者自身,而是影響同性戀者選擇生活的傳統道德和異性戀霸權。解決同妻問題仍有賴于社會文化對于同性戀者的理解和接納。
專家表示,從法律層面,應該完善《婚姻法》明確配偶權的具體內容,更好地保障包括同妻在內的女性權利。從社會層面,需要成立維護同妻權利的實體機構,鼓勵她們互相支持,爭取權益,對尋求幫助的同妻和已婚男同性戀者提供幫助,讓同妻找到自己的幸福。專家呼吁,已確認同性性取向的未婚男同性戀者應主動拒絕與異性戀女性結婚,提高尊重自身和保障女性權利的意識。
后記
每一位同妻,都有屬于自己的心酸故事。因為各種原因,她們還在痛苦的婚姻中掙扎。同妻的悲哀不僅僅是同性戀丈夫造成的,也不只是當初“看走了眼”,更重要的是她們在法律上得不到應有的保護。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同妻 男同性戀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