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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原因”不能成為吃空餉的借口
原標題:曲征:“歷史原因”不能成為吃空餉的借口
近日,有媒體爆料稱,江蘇興化市板橋中學的陸姓老師被人舉報身價過億,卻占著教師的名額不上班,“吃空餉”。3月31日,被舉報者表示,自己已于3月19日退出了3年吃“空餉”的7萬元,“舉報人所述的很多情況都不屬實,而且有很多歷史原因在其中。”(4月1日澎湃新聞網)
被舉報人所說的“歷史原因”,是指上世紀90年代,“下海潮”正熱,他跟學校簽訂合同搞了一家廣告公司,這是校辦公司,他表示,自己對學校的付出遠比學校發給他的工資多得多,還曾自掏腰包給學校買了幾萬元的樂器。
被舉報人的這些話是不是事實,還需要進一步確認,不過,上世紀末“下海潮”引發的職工下海經商而編制依然在事業單位的情況,卻是不爭的事實,由此不僅帶來其他問題,也成為理直氣壯“吃空餉”的理由和借口。
但是,有一點不能忽視,那就是,當時下海經商的職工遵循的原則一般都是“停薪留職”,也即身份還在體制內,還是事業編制,但是工資是不能拿的。因為本人已經離開教學第一線,已經不再教書,所以也就沒有理由再拿由國家財政支付的工資。至于對學校付出做貢獻,實際上是為了保留事業編制而作出的必要犧牲。
所以,對于這部分人來講,如果在下海經商期間,沒有拿財政工資,那么,按情理可以再繼續上班,當然必須保證今后不再離開講臺;而對于下海經商期間仍然拿了工資的現象,就需要說道說道,不能因為退回吃空餉的錢,說上班就上班。尤其是在政府部門多次清理吃空餉的境況之下,仍然頂風作案,藏著掖著吃空餉,就更說不過去。而那些為其躲避清理出謀劃策的教育部門的領導干部,更應該接受相應的處分,以儆效尤。
本次吃空餉事件,也給有關方面提了個醒,一方面,要盡快關注“下海潮”期間下海經商的教職工是否存在吃空餉現象;另一方面,對于那些沒拿工資但仍在商海遨游而編制還在學校的教師,必須抓緊組織起來,給他們自愿選擇的機會,或教書或離開,早做決斷,別再給以后清理吃空餉工作,帶來糾纏和麻煩。
編輯:水靈
關鍵詞:吃空餉 歷史原因 借口 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