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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建言《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修訂紀實
3月23日下午,全國政協禮堂金廳,一場熱烈的討論正在進行。
這是全國兩會閉幕不久后召開的第一場雙周協商座談會。會議由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主持,圍繞“《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的修訂”這一議題展開研討,國務院有關部委負責同志、全國政協委員、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圍坐一起,積極建言獻策,氣氛熱烈坦誠。
《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自1996年頒布實施以來,對規范和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調動各方面轉化積極性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市場機制在科技成果轉化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科技成果轉化的環境和形勢也發生了很大變化。
修改完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推動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有效銜接,是實施創新驅動戰略的迫切要求。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把修訂《科技成果轉化法》列為今年工作要點之一,十二屆全國人大第十三次常委會已對修訂議案進行了初次審議。全國政協選擇在此時舉行雙周協商座談會,旨在為《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的修訂提出有針對性、有價值的建議意見。
高度重視精心籌備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提出,深入開展立法協商、行政協商、民主協商、參政協商、社會協商。去年3月20日,全國政協就“《安全生產法》的修正”召開雙周協商座談會,首次將法律修訂作為協商座談的議題,為推進立法協商作出了有益嘗試。今年,雙周協商座談會選擇將“《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的修訂”作為年度重點協商議題之一,正是對立法協商這一協商形式的又一次實踐。
本次座談會由全國政協社法委負責承辦,社法委辦公室在充分認識座談會的特殊性和重要性的基礎上高度重視,做了大量而細致的籌備工作。確定牽頭人、任務分工、搜集材料、開展調研……從去年年底接到任務到座談會召開僅3個月時間,期間還恰逢春節和全國兩會召開,真正的籌備時間并不寬裕,忙碌寫在社法委辦公室每一位工作人員的臉上。“時間緊、任務重,大家全身心投入工作,沒有絲毫怨言。”一位工作人員如是說。
為了突出統戰色彩和界別特色,辦公室工作人員仔細了解委員的職業背景、研究領域、提案和大會發言關注方向等情況,認真遴選發言人。“我們注重把握四個方面的結合:一是中共與非中共的結合;二是科技一線人員與專門從事相關政策、法規研究人員以及從事法律工作的人員相結合;三是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企業代表相結合;四是普遍與特殊相結合。今年,辦公廳將全年雙周協商座談會計劃印送全體委員,供委員報名。根據委員報名情況,我們及時對參會人員做了調整。”社法委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
一年多來,依托雙周協商座談會這一創新的協商平臺,政協委員參政議政的熱情被充分激活。在發放征稿函后不久,社法委辦公室就收到不少政協委員的書面發言。為保證座談會質量,工作人員與發言人反復溝通。“與會者的發言不僅要語言精練,重點突出,而且要問題找準,建議提準,相互之間避免重復,哪怕說同一個話題也要觀點角度不同。”
記者注意到,社法委辦公室還專門準備了一些參閱材料,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現行版,修正案草案、草案說明及修正前后對照表等。“這些都是提供給參會人員的,希望他們對座談會議題有一個更立體的認識,進一步保證建言質量。”
堅持問題導向扎實開展調研
開好雙周協商座談會,不僅要細致周密的案頭工作做基礎,更要深入扎實的走訪調研做保障。
早在去年年底,全國政協社法委駐會副主任顧伯平就帶領辦公室工作人員多次走訪科技部、國務院法制辦,初步了解《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的修訂情況,并就一些具體事宜進行溝通。
1月6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修訂”調研座談會在全國政協機關召開,以全國政協副主席陳曉光為組長的調研組正式成立。會上,科技部、財政部、國務院法制辦等有關負責人與部分全國政協委員、特邀專家學者一起,就進一步修改完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進行了廣泛研討。
問題導向是此次調研遵循的一條重要原則。科技成果轉化中存在哪些制度性障礙?《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修正案草案哪些地方還需完善?1月7日早上,調研組帶著要把問題“了解清、研究深,分析透”的目的,先后來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科院微電子所有關實驗室和研發中心以及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等地,詳細了解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政策、科技成果信息發布及交易、創新創業服務等情況。
“很多委員都在科研一線工作,還有些專程從外地趕過來,大家的目標只有一個,完成一次高質量的調研,為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動經濟與科技結合建言獻策。”全國政協副主席、調研組組長陳曉光深有感觸地說。
調研過程中,委員們重視傾聽各方意見,掌握一手資料,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有企業代表問:“科技成果轉化為什么常常忽略企業這個主體?《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的修訂能否激發企業的積極性?”
全國政協委員劉振宇認為,科技成果轉化能順暢的前提是建立由市場及企業需求引導研究項目的機制,企業根據市場需求提出急需研發的科研項目。此外,政府應積極創建優質的科技服務平臺,為企業技術創新活動提供服務。
“轉化法修訂稿已經抓住了制約成果轉化的瓶頸問題,但要解決好這些瓶頸問題還需要大膽創新,特別是處置方式、權益平等和管理責任等方面的問題。”長期工作在科研一線的全國政協委員潘復生在欣慰之余,也表達了自己的擔憂。
調研組還發現,科技成果轉化難的癥結主要在于經濟和科技“兩張皮”,一方面,高校和科研機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內容獎勵制度不健全,容易形成“重學術、輕技術,重成果、輕轉化,重研發、輕經營”的“傳統”;另一方面,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創新能力不強,加之產學研各方在合作中利益分配機制不健全,導致其對科技成果轉化承接能力不夠。
一路傾聽,一路討論,一路思考。委員們表示,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真正把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落到實處,面臨的挑戰還有很多。“科技成果轉化是個動態的過程,法律的修訂不可能一次性解決所有問題,正因如此,委員們更要建真言,獻良策,為《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的修訂發揮積極作用。”陳曉光如是說。
剖析問題積極建言
扎實深入的調研讓調研組發現了一些深層次的問題,比如,科研機構和高校技術轉移體系不健全、渠道不通暢;企業對科技成果的轉化承接能力不夠;對科研人員轉化科技成果的激勵不到位;科技中介服務和公共服務薄弱;金融支持不能適應成果轉化的需求等。而這些,正是各方共同呼吁解決的。
3月23日下午,雙周協商座談會的圓桌上,18位政協委員和專家逐一發言。大家不僅對《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修正案草案的主導理念和主要章節提出了自己的意見建議,更深入到每條每句。而專業背景的不同,也讓發言者從不同角度對關鍵性問題剖析得更深更透。
“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發布的知識產權具體內容、權屬、法律狀態等信息,直接關系到科技成果轉化運用的收益分配。我建議,在草案第十條第二款增加一段表述:科技成果信息系統發布的知識產權信息應當與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發布的信息保持一致。”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李玉光已經提交了《對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修正建議》的提案。座談會上,他進一步就知識產權問題提出建議。
“要讓科技成果變成生產力的途徑是,第一,如何讓優秀的科技人才和其成果置身于企業之中;第二,如何識別優劣企業,落實以企業為主體的具體措施。”特邀專家柳傳志從自身經驗和企業角度表達了自己的觀點。
“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的修改和新增內容方面應牢牢抓住和解決制約科技成果大量產生和有效轉化的關鍵因素和主要矛盾。”無論在之前的調研中,還是在座談會上,全國政協委員高杰一直呼吁,修訂案草案不但要強調科技人員的權益,也不能忽視科研機構、企業的利益,要對科技成果轉化鏈條中各方的利益進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全國政協委員陶凱元也持相同觀點。她進一步認為,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本身是個系統工程,涉及環節多、部門多、法律規定多,需要相關制度之間的協調配套,方能形成合力促進轉化。“因此,要注意法律體系的協調和平衡。比如修正案草案第四十四條規定獎勵和報酬標準,要與《專利法實施細則》和正在制定的《職務發明條例》相協調,避免沖突。”
盡管第一次參加雙周協商座談會,全國政協委員王志雄近年來已多次提交提案建言科技成果轉化。會上,他從法律原則、概念、規范等方面提出了三大部分12條建議,并專門提交了《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修訂稿)》的修改意見對照表,把修改意見落實到每個章節。會后,他告訴記者,“開這樣說真話說實話的會議真過癮,有點意猶未盡,希望以后有機會能多參加。”
講問題、談看法、說建議……一場3小時的雙周協商座談會,不僅給委員、專家提供了一個參政建言、溝通思想、增進共識、凝心聚力的協商平臺,也給決策者和規劃者提供了高質量的意見建議。這背后,是責任與使命的匯聚,汗水與智慧的交融。
修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對落實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重要決策部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全國政協及時召開雙周協商座談會,為修改完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積極建言獻策,不僅體現了全國政協領導對推動科技與經濟結合、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關注,也為全國政協今后進一步推進立法協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提供了有益借鑒。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轉化 全國政協 協商 科技成果 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