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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首個電商管理辦法出臺 需有工商登記信息
3月13日從杭州市政府官網獲悉,《杭州市網絡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已于近日正式出臺,將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作為國內首部規范網絡交易的政府規章,《杭州市網絡交易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從事網絡交易的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通過第三方網絡交易平臺開展經營的,應當向第三方網絡交易平臺提供工商登記信息。
辦法中指出,未提交工商登記信息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經營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第三方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為網絡交易經營者提供平臺服務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平臺經營者限期改正,并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辦法特別規定了在網絡交易中不得從事的系列活動,包括惡意實施批量購買后批量退貨或者拒絕收貨等行為損害他人利益,利用技術手段干擾搜索、排名結果,損害他人利等。
對于第三方平臺經營者,該辦法規定如網絡交易經營者提供搜索、排名服務的,應當對有償搜索、排名結果進行區分并予標記。
此外,對于消費者給差評受到賣家騷擾甚至威脅的情況,該辦法也給出了處罰辦法:騷擾或者威脅消費者,迫使其違背意愿作出、修改商品或者服務評價的,責令改正,并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編輯:羅韋
關鍵詞:網絡 交易 工商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