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論>銳評 銳評
兩字刪增見證“中國式立法民主”
圍繞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中的“稅率之爭”有了新進展。根據代表意見,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擬明確“稅率法定”原則。“稅率”的相關表述從被刪減到回歸,鮮明地體現了“中國式立法民主”對于民意的尊重與響應,值得“點贊”。
“稅率之爭”始于前幾天,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中,體現“稅收法定”的條款與此前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二審稿相比,刪去“稅率”等相關表述。這一刪減引發熱議,不少代表委員明確表示,應將“稅率”寫進相關條款,以避免“稅收法定”的立法效果和未來執行效果打折扣。
在代表委員、學界及公眾對“稅率”刪減高度關注之際,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建議,根據代表意見,將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中“稅種的開征、停征和稅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這一法定事項的表述,修改為“稅種的設立、稅率的確定和稅收征收管理等稅收基本制度”。“稅率”兩字從刪減到回歸,既反映了立法法修改對“稅收法定”原則的高度重視,也彰顯了“中國式立法民主”沉甸甸的分量。
我國憲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并廣泛征集代表的意見與建議,體現了人大在立法中的主體作用。“稅率”兩字刪增之間,體現了消除法律規定“模糊地帶”的堅定決心,以及確保法律權威性、準確性與科學性兼顧的民主立法過程。
法者,天下之準繩也。認真推敲、仔細斟酌,方能更好地避免因具體條文含混不清導致的“權力任性”。在審議階段廣征民意、廣聚民智,方能更好地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的鮮明特征。民主只有從程序和細節上加以保障,才能真正保證人民民主權利的實現。透視“稅率”兩字“刪增博弈”的細節,充分顯示了立法過程中,社會主義民主與法治有機融合、相得益彰的優越性。
編輯:水靈
關鍵詞:稅率之爭 中國式立法民主 立法法 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