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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萬寧委員:協商民主需要多部門的配合參與
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4日訊(記者 孫權)胡萬寧委員在小組會議上發言時說:“俞正聲主席在政協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中,對協商民主進行了系統地闡述,也提出了具體的目標、定位及要求。聽后引發了我許多思考,對于協商民主有幾點建議。”
胡萬寧委員說,關于協商民主和以前的民主協商,我深有體會。“我從地方政協開始,成為政協委員已經20多年。還是感覺政協的工作需要依法有序的進行,更應該讓政協的工作走上制度化的道路,依法履行政協職能,依法行使政協委員的職責和義務。”
“在地方,尤其是基層政協,面對協商民主、政協發揮職能的時候,有時會很尷尬。”胡萬寧委員建議,協商民主首先要有暢通的渠道;其次要有具體的體現形式;再次是制度要健全;最后是要搭建平臺。“協商民主需要政協發揮主動性,更需要黨、政兩個部門的重視和參與,這樣才能提升實現協商民主的效率。”
編輯:薛鑫
關鍵詞:兩會 小組會議上發言 胡萬寧委員 政協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