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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委員汪方懷"海南環境"提案引關注
原標題:政協委員中華網董事長汪方懷"海南環境"提案引關注
中華網海南“兩會”現場報道 ,海南省政協委員、中華網董事長汪方懷關于海南生態環境保護須“出實招、出新招、出狠招”的十條建議,引起代表委員及《海南日報》等當地媒體的關注與熱議。記者采訪汪方懷時,他說的第一句話即是:海南碧海藍天綠水青山,享有“健康島”、“長壽島”的美譽,是全國乃至世界民眾心儀的度假勝地,全球矚目的度假天堂。但當下,天堂的生態環境保護面臨嚴峻挑戰。
海南省政協委員、華聞傳媒黨委書記、國廣控股總裁、中華網董事長汪方懷在海南省“兩會”現場接受采訪。
說起提案的緣起,汪方懷說是因為生態環境保護對海南具有極端重要性,可以說是海南持續發展的生命線。這幾年,“霧霾”兩字吸引眼球,PM2.5引起熱議,生態環境保護問題廣泛關注。我國生態環境形勢依然十分嚴峻,生態惡化范圍仍在擴大、程度在加劇、危害在加重。為此,黨中央、國務院對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高度重視,明確把生態環境保護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并提出建設美麗中國,打造中國經濟的升級版,讓人民呼吸潔凈的空氣、飲用安全的水、食用放心食品。作為國家的重大戰略部署,海南將在2020年初步建成為世界一流的海島休閑度假旅游勝地,生態環境的保護對海南來說顯得更加重要。
青山綠水、碧海藍天是建設國際旅游島的最大優勢、本錢和財富,生態環境是海南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是海南的核心競爭力。失去了生態環境,海南將失去發展的基礎。所以,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金山銀山買不來綠水青山,更買不到好空氣美生態。海南不能大搞工業,不能發“工業財”“,海南不能低標準開發,不能過度開發;在任何時候、任何環境下都不能以犧牲環境為代價來實現經濟一時的發展。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綠水青山和金山銀山絕不是對立的。因此,海南更加迫切需要加強環境保護,因地制宜選擇好發展產業,創新發展思路,利用先天優勢,發揮后發優勢,讓綠水青山充分發揮經濟社會效益,切實做到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同步提升,實現百姓富、生態美有機統一。
汪方懷不無憂慮地說,海南天生麗質,自然風景、生態環境固然神作,可生態文明卻要靠人為來完成。隨著經濟發展,海南的環境保護也面臨挑戰。經過調研,汪方懷總結出海南生態環境保護目前面臨的問題:
一是空氣質量存在下降苗頭。
相關調研報告顯示,近十幾年來,全省環境空氣質量一直保持穩定、總體優良的趨勢,2009-2012年全省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為365天。2013年全省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為361天,比2012年減少4天,輕度污染為3天,中度污染1天,第一次出現了輕、中度污染。全省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污染現象。海南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近年來全省空氣質量也有下降傾向。
二是全省各地不同程度存在環境污染問題。
據了解,海南海岸帶與近海資源屢遭破壞,從海口至三亞,從東線文昌海灣到西線儋州臨高角,幾乎每一個海灣都有不同程度的破壞與污染。此外,還存在城市污水垃圾(包括廢棄塑料制品)、機動車尾氣和工業污染等環境污染問題。
三是環保意識、理念未到位。
只習慣于對生態環境的自豪、自喜、得意,而看不到存在的問題;重經濟發展輕環境保護,環保成為虛設、擺設,“一票否決”成了空話、假話;在環保上存在本位主義和短期行為等。
四是監管和執法力度不夠。
一直以來,環境污染執法往往只被作為行政執法來理解,環保部門雖有執法權,但執法手段單一,威懾力不夠,一般的懲戒手段也有限。存在執法人員一轉身排污企業繼續干的被動局面。涉嫌環境污染罪的案件,環保部門只能調查取證,然后再通過公安機關處理,不僅時間久,而且給了企業逃脫處罰的空間。環保部門在處置一些涉嫌環境污染罪的案件時反而變成打草驚蛇。很多涉嫌環境違規或違法的企業,甚至對于環保部門提出的調查要求采取不理睬、不配合的態度,讓環保部門的調查流于形式,甚至無法進行。而且,還存在環保部門開罰單,企業收到罰單'一走了之'后'異地復生'的現象,此類現象致使許多生態環境沒有得到充分及時的保護。
五是以行政區劃為主的管理方式不適應區域污染防治要求。
按照原有的管理體制,地方政府對當地的環境質量負責,采取的措施以改善當地環境質量為目標,控制重點是當地污染源。然而,環境問題具有較強的外部性和區域性,一個地區的環境污染可能會影響到周邊其他地區,往往會超越行政區劃的邊界,不受行政轄區界限的限制。而且由于城市規模不斷擴張、區域經濟發展一體化、集中連片,區域間污染相互影響和關聯度明顯增強,污染物通過大氣環流等其他方式在城市間輸送,導致污染物在輸送過程中相互融合,形成區域復合型污染。在這種形勢下,以行政區域為單元、依靠單個城市自身的力量、著重控制單一污染物、各自為政的控制的管理模式已不適應復合型、區域性污染防治要求。此外,海洋污染更存在查處難、無人管的問題。
六是相關環保信息不夠公開
有些項目在規劃建設以及生產過程中相關環保信息不夠公開,特別是一些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項目,環境信息公示范圍不夠大,沒有廣泛聽取社會公眾意見,促進公眾參與工作做得不到位,對公眾存在的一些疑慮特別是有關環保的疑慮,不能進行及時解答、有效解決。導致一些可能產生較大環境影響的工程上馬時,因事先缺少和公眾的有效溝通,結果鬧出了不小的風波。環保信息公開遇阻,是對民眾的知情權尊重不夠。這樣的現狀必須得到改變。
七是對清潔能源生產與應用存在的“不清潔”問題不夠重視。
海南清潔能源發電量占比13.52%,清潔能源占比居全國前列,未來海南清潔能源占比還將進一步增加。但由于技術水平的局限,清潔能源生產與應用也存在著“不清潔”的問題。2011年,生產太陽能硅片、電池片和組件的晶科能源污染新聞曝出,使人們注意到了這個產業的污染問題。清潔能源的設備制造方面,很多都屬于高耗能、高污染的行業。另外,在清潔能源的應用運營方面也存在污染問題。例如,混凝土技術作為為目前國內光伏發電站項目中主要的支架基礎形式之一,混凝土基礎不顧場區地形、生態條件而盲目的濫用,過度過大占用土地,對現時和未來環境均會造成污染,破壞植被并造成水土流失,而且施工揚塵、廢泥漿和廢水均對環境的造成污染。此外,噪音、輻射的污染等問題也會使清潔能源的“清潔度”大打折扣。我們在大力發展清潔能源過程中對這些問題還不夠重視。
愛之深,責之切。盡管有以上種種問題,但汪方懷依然對海南一往情深,對海南環境的未來并不悲觀,他說“新環保法”實施是進一步加強環保工作的契機。今年1月1日已經開始實施新環保法被稱為“史上最嚴”。該法有立法理念創新、技術手段加強、監管模式轉型、監管手段嚴厲、體現環境民主、法律責任加大等特點。該法的實施帶來了加強環保工作的契機。海南省也提出“科學發展、綠色崛起”,“生態立省,海洋強省”。下一步應當以新環保法實施為契機,進一步著力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根據海南實際及“生態立省,海洋強省”戰略,針對海南目前在環保上存在的問題,汪方懷為治理海南環境開出藥方,提出了“出實招、出新招、出狠招”的十條建議:
一是切實提高思想認識。
盡管海南省的環境污染水平在全國處于相對較低的水平,但這并不意味著海南沒有污染、海南環保不重要。相反,一是海南環保“有問題”。如:環境空氣出現了輕、中度污染,水污染也早已屢見不鮮,沿海幾乎每一個海灣都有不同程度的污染與破壞,各地不同程度存在城市污水垃圾(包括廢棄塑料制品)污染、機動車尾氣和工業污染,環境生態系統質量呈下降趨勢,濕地動物多樣性面臨消失,野生動物棲息地急劇減少。對海南環保問題要舉輕若重,求全責備,要用“顯微鏡”、“放大鏡”去看。二是海南環保“更重要”。藍天白云、青山綠水是海南不可或缺的最大優勢、寶貴財富,應牢固樹立環保優先、生態立省的理念和戰略,居安思危,防微杜漸,既要有“規定動作”,又要有“自選動作”,抓早抓小,抓實抓狠,不容忍、不通融、不袒護、不妥協;在思想認識上千萬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輕心,要進一步從戰略和全局高度提高對海南重環保、抓環保的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解決環保“不作為、難作為、無作為”的思想問題,確立環保是海南“最重要的戰略”和“最大的民生”,做好了是實事、善事,是業績、政績;做不好是最大的問題、最大的罪過。
二是盡快開展摸底普查。
對全省的排污企業、生活污水排放設施、開發項目及建筑工地、養殖基地等開展全面的摸底普查,做好污染源排污數據的采集和核定工作,建立環境質量數據庫,找出薄弱環節,明確任務目標,按輕重緩急制定治理計劃,為全省的環保規劃提供全面、科學、嚴謹的依據,為環保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
三是嚴格設置產業門禁。
進一步提高海南省“產業門坎”,并對可能產生污染的產業設置嚴格的“產業門禁”,實行最嚴格的產業環境準入制度,禁止有污染、高污染的工業進入海南。海南的發展從來都不依賴、永遠也不能依賴于高污染、有污染的第二產業,決不為招商引資降低環保和安全的門檻,政府的財政收入、居民的就業也不能依賴于那些所謂的工業項目、“大項目”。海南應當“生態立省、海洋強省、文化興省、旅游富省”,可以發“環境財”、“生態財”、“旅游財”,但不能發“工業財”,不能走上“先污染、后治理”的彎路與歪路。
四是研究出臺能源標準。
控制和減少石化能源消費總量,提高太陽能、風能、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的使用比例。針對汽車急劇增加,帶來尾氣排放污染問題,下決心制定并推廣天然氣汽車,從落戶、改裝、使用等多方面制定優惠政策,爭取5年內取得重大進展。制定嚴格的清潔能源領域的環保和技術準入標準,完善清潔能源技術、生產、應用的標準及政策,解決清潔能源“不清潔”的問題。加強對提高清潔能源應用效率的有關研究并制定相應標準,致力使清潔能源的利用效率最大化。
五是健全法律法規體系。
充分利用特區立法權,不斷建立和完善符合海南實際的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新的《環境保護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實施,海南應根據法律的授權和本地的實際情況,出臺具體的實施辦法,及時跟進修訂《海南省環境保護條例》和其他相關條例、辦法,并加快推進相關配套制度建設,采取更高標準、更多投入、更嚴責任、更強措施,使之更符合國家關于“國際旅游島”的戰略部署,更能體現環保優先、生態立省的理念和戰略。
六是全力完善執法機制。
法律的生命在于執行。海南需要將新環保法賦予的監管權限和手段落到實處。堅持鐵腕執法、鐵面問責,改變過去的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環境監管不足、執法力量不夠等問題,保障新環保法的有效實施,為海南“增綠”、“護藍”,讓違法違規者付出代價,嚴重違法違規者承擔經濟、法律責任,乃至傾家蕩產、身敗名裂。
七是創新設立環保警察。
在發達國家,環保警察已存在多年,成為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主體。我國也有的省市正在考慮此舉。建議借鑒國外的成熟作法和經驗,設制方案和運行機制,率先在海南島設立專職環保警察。環保警察可以對環保行政部門職權之外的、破壞環境構成刑事犯罪的行為進行立案偵查,改變以往“以罰代刑”的處理方式,提高執法力度,大大增加違法成本。
八是真正落實聯防共治。
運用組織和制度資源打破行政區劃限制,讓區域內市縣共同規劃和實施污染控制方案,互相支持,互相監督,建立區域污染聯防聯控的協調模式,以最終實現改善區域整體環境的目標。聯防共治要堅決做到“全覆蓋”,要包括海洋,防止重陸地、輕海洋;要包括結合部及“不管部”,防止留死角。完善促進區域污染防治一體化的措施,建立區域污染防治聯席會議機制,建立區域環境信息共享與聯合執法監管機制,設立區域統一的產業準入門檻和污染防控要求等。
同時,為了避免“環保是二流部門的工作”、“多部門聯動就是誰也不動”的問題,要把環保作為“一把手工程”,擺在與安全、發展等評價指標同等重要的位置,并實行“一票否決”;應對地方領導的政績考核加大環保所占比重,作為干部選拔、任用和管理的重要依據,并實行嚴厲問責,追究環保責任,建立責任倒查機制。
九是積極推進信息公開。
充分發揮政府網站、移動客戶端、報刊、廣播、電視等主流媒體作用,多渠道發布環境監測數據、環保信息、曝光環保案件、宣傳環保知識。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評、排污單位監管等方面的環保信息公開。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等,主動向社會通報環保工作情況,提高環境保護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十是盡力鼓勵民眾參與。
吸引民眾積極參與到環保,增強民眾自身的環保知識,真正培養““保護環境,人人有責”、“愛護環境就是愛護自己”的環保意識與公民意識。建立健全舉報違法、公益訴訟等民眾參與的程序機制,讓公眾、媒體能夠充分、有效地對環境質量和環保工作加以監督,促使企業和政府切實承擔起相應的責任。
編輯:薛鑫
關鍵詞:海南省政協委員 海南生態環境保護 世界一流的海島休閑度假旅游勝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