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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深化改革舉措如何改變你我生活
核心提示:近日,《關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相關改革方案,已經中央審議通過,即將印發實施。無論取消暫住證制度還是落實無戶口人員落戶政策,無論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制度,還是推行駕駛人自主預約考試、異地考試制度……每一件都誠意十足,力度很大,每一件都順民意、得民心。但具體將如何方便老百姓的生活,讓小編為您一一梳理。
>>全面取消暫住證制度 一字之變逾2億人受益
舉措:取消暫住證制度,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
現實意義: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后,各地已自發探索的居住證制度或許將迎來一場洗牌。據國家統計局統計,2013年全國共有2.45億的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全面推行將直接影響這部分人口。居住證持有人目前可與當地戶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多項權利,包括免費接受義務教育、平等勞動就業等,并可逐步享受同等的中等職業教育資助、就業扶持、住房保障、養老服務等。
現狀:截至目前,在我國31個省級行政區劃(港澳臺除外)中,所有省會城市都已推出居住證制度,部分非省會城市也推出了居住證制度。
點評:但若想與戶籍人口立即“同城同權”并不現實。因此,居住證的改革,只是一個新的起點,仍有許多問題需要解決。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陸杰華指出,目前大城市的居住證及落戶制度,比較偏向于高端人才,門檻依舊很高。
>>讓民眾不再為辦證奔波
舉措:1、落實無戶口人員落戶政策。建立戶口遷移網上流轉核驗制度和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制度,方便異地辦理戶口和身份證;
2、 向縣級公安機關下放出入境證件受理審批權限;
3、 推行駕駛人自主預約考試、異地考試等制度。深化機動車檢驗改革,全面實施省內異地驗車,逐步推行跨省異地驗車。加快建立跨省異地處理交通違法和繳納罰款制度。
現實意義:
1、 未來將可在家門口辦護照、考駕照:以后辦理因私護照、赴港澳通行證這些證件,就不需要到市里去審批,在縣里就可以辦。再比如,準備下放小客車駕駛人的考試權限,有條件的縣級機關,將來可以開展小客車的考試,現在考試都要跑到市里的車管所去,以后在家門口就能考試了。
2、 可異地辦理戶口、身份證:比如準備在網上進行身份證、戶口的信息流轉和核查,這樣老百姓要辦戶口、辦身份證就不用跑到戶口的原籍地去辦理了,將來在所居住的城市,經常生活的城市,就可以異地辦理了。還比如,要改革駕駛人的培訓和考試,要讓群眾有更多的選擇的權利,自主的預約考試,也可以進行異地的考試,通過公安機關提高工作的實效來方便群眾。
點評:公安改革方案的各項內容,盡快變成現實,也希望,其他部門能像公安改革這樣,在社保、養老等領域,打破戶籍、地域的障礙,盡快建成全國一盤棋的公共服務系統。
>>違法犯罪記錄將與信用、相關職業準入掛鉤
舉措:建立以公民身份號碼為基礎的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推動建立違法犯罪記錄與信用、相關職業準入等掛鉤制度。
現實意義:可能將不用再開“無犯罪記錄”證明。資深專業警務人士認為,該項改革十分迫切。就國家目前而言,公安信息、社保信息、銀行信息等并不聯網,互不通用。不管是公安辦案還是公民辦事,都經常需要跑多個部門,開不同證明。而一旦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立起來,公民這些基礎信息能夠統一記錄并顯示,需要辦事或者出入境時能夠自動識別出來。“最簡單的一個點,就是很可能不用再開‘無犯罪記錄’證明了,而是你的公民信息上已經能夠識別出來。”
>>從嚴治警與從優待警是一體兩面
舉措:1、冤假錯案可直接追責。完善執法責任制,健全執法過錯糾正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冤假錯案責任終身追究制。探索建立主辦偵查員制度,落實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
2、 警察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軍隊"。貫徹落實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軍隊”的原則,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職業特點的工資待遇保障體系;完善人民警察撫恤優待制度,建立健全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職業風險保障制度。
現實意義:1、近來社會對于一些早年的冤假錯案關注度極高,該項改革正是回應了社會的關注。如果落實《意見》中主辦偵查員制度,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的話,由既定的警員自始至終負責單一案件,將能提高辦案質量,且出現問題時能夠直接追責。
2、 落實從嚴治警,可以有效規范警察權的運行,最大限度地限制警察權為惡。落實從優待警,可以有效解除警察的后顧之憂,最大限度地調動其工作積極性。從嚴治警與從優待警就是一體兩面,缺一不可。好在此次頒行的“意見”對這“一體兩面”均有強調。如是觀察,不管是“一本書”,還是“一句話”,都應從紙面走向地面。
點評:當然,終身追究制需要具體的細化,也需要其它制度的配套。比如,要增加發現冤假錯案的可能,這就離不開申訴制度與監督制度的建設,同時有相關的檢察制衡機制。再比如,追究責任的前提是責任細化,如何讓那些涉及冤假錯案的所有人都處于一種被發現的風險中,無人可以漏掉,如何讓所有責任人都得到相應的處罰,無人可以例外,無疑需要更多的細則予以貫徹。只有當終身追究制成為一種真實的糾錯和預防制度,人們對終身追究制的期待才能落地、實現。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副李春雷接受采訪時表示,盡管這幾年各級政府加大了投入,從優待警,然而作為和平時期的一種高危職業,警察的職業優勢并沒有充分顯現出來。“今后應積極改進公安經費保障的新機制,爭取按照‘高于地方,略低于軍隊’的原則,保障公安經費,改善警務裝備,提高民警工資待遇。同時,針對‘加班加點是常態’的工作實際,盡快完善值勤崗位津貼政策,提高津貼標準,特別是向基層一線、艱苦邊遠、有毒有害崗位傾斜。”
編輯:羅韋
關鍵詞:公安 異地 居住 考試